如何用《周易》的觀點去看待生命中的定數?

凡是讀過《周易》的人都知道,《周易》具有四大功能,即象、數、理、佔。

《周易》中的“象”,稱為物的象徵,就是一種物象,而是以物喻意、喻事,象徵著一種似物的形狀像貌;

《周易》中的“理”,實際上就是義理,顧名思義,義,就是正當、正義;理,就是道理,而且是正當、正義的道理;

《周易》中的“佔”,實際上就是占卜,通過占卜,分析所得卦象,按照當值動爻陰陽變化,結合卦辭、爻辭、互卦、承、乘、比應關係、時空位置等,對所佔之事進行趨勢結果類推預測,釋疑解惑,指導決策。

《周易》中的“數”,並非是數學裡的1—10自然數字。《周易》中的所謂數,就是說自然中萬事萬物都有一定的定數,而且這個定數是活的,是不斷變化的。人,作為大自然中萬物一分子,其命運同樣也是有定數的,這不是宿命論。人這個生命定數就是人的自然命運最終結果,最終歸宿就是死亡。因為一個人的生就意味著最終的結果要死亡,這就是人生命定數的結果,這也是不可抗拒的人生自然規律。而這並不是你人生中的經歷過程的複雜與簡單、順暢與艱辛、富貴與貧困、高與卑之位而所能決定的。一個人不管你一生中怎樣去奮鬥;不論是富貴貧賤、位高位卑、順暢艱辛,而最終的結果都是一樣,都會走向死亡,這是必然的,無非是死亡的方式不同而,這就是一個人的生命定數。

雖然《周易》中認為人的生命是有定數的,但仍然倡導人們在有限的生命定數時間內,其“行”如天行健而自強不息;其“德”如地勢坤而厚德載物。一生中應增進知識,修養德行。為人做事要堅持正道,守中而行,誠信為本。就是最終老而將至,仍然樂知天命,笑對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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