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CC建築合同解讀及應用 第四章 招投標 3-4節

JBCC建築合同解讀及應用 第四章 招投標 3-4節

更正說明:前文設計師統一修訂為建築師。合同版本更正為 JBCC 2000系列5.0版本 2007年

接第二節 ----目前多數項目會要求投標者提交投標保函,以確保投標者不會隨意撤回標書。

第三節 競標過程

滿足投標文件要求資格的投標者,在完成標書內各個項目後,按照標書規定時間和地點提交標書資料。

為保證公平公正,標書須密封且不可顯露投標者信息,僅在封面標註投標項目。開標時須在所有其他投標者在場的情況下打開。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的標書須原封不動的退回。

標書一旦被業主接受,且通知投標者,合同就具有法律效應。一般來說,通知投標者的方法為授標函,且投標者須回函。但如果標書內沒有特殊規定,則告知形式可以多樣: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甚至口頭等。必須注意的是標書接收方須是標書指定聯繫人/業主指定代表。否則授標無效。

JBCC建築合同解讀及應用 第四章 招投標 3-4節

第四節 合同生效

當投標文件被接受後,合同正式生效,對雙方具有約束力。業主須根據合同文件內規定的時間向承包商移交現場,以便承包商開始實施項目。(JBCC Clause 15.2.1)

移交現場和其他合同要求不產生關聯,如各種保函(施工、預付款等)或文件簽字等。

合同文件包括正文(PBA)、圖紙、工程量清單、技術規範等文件。但施工保函、承包商留置權放棄書和工程保險是不含在合同文件內的。因為在合同簽署的時候,這些文件還沒有開出。

所有合同文件中包含的內容均須在目錄中註明。

PA同時也需要在目錄中註明本合同與JBCC標準合同有任何的不同之處。(JBCC Clause 3.11)不然承包商可以索賠相應的損失。(JBCC Clause 32.5&32.6)

各方在PA準備好簽字材料後由各方授權代表簽字,按照規定,業主/PA須向承包商免費提供1份簽字原件的合同文件,及每個指定/選定分包2份圖紙。(JBCC Clause 3.5&3.6)如果有額外的需求,則需要支付一定的費用。PA也需向承包商免費提供空白的工程量清單、文件、圖紙清單等。所有的文件、圖紙、工程量清單等必須保存一份在現場,以供PA或其他的工程師團隊成員在任何時候查看。(JBCC Clause 3.7)

各方須對合同內容保密,合同中任何信息僅供本項目使用,不得洩露用於其他目的,尤其是合同標價等。(JBCC Clause 3.8)

對於工程量清單中項目描述不得作為現場實際材料規範和施工工序,應以圖紙或指令為準。(JBCC Clause 3.9)

一旦雙方簽署合同,非經雙方書面同意,合同內容不能更改。

為保證雙方履行合同義務,不隨意終止合同,雙方均須向對方提供一定的擔保。承包商須提交合同規定的施工保函(通常初期為合同額的10%)、預付款保函等給業主,業主也會向承包商支付合同規定的預付款(通常為合同額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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