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地鐵不文明行為:既要自律更要約束

地鐵裡吃東西、手機追劇外放聲音、車門關閉後扒門……這些廣為詬病的行為都上“乘客行為黑名單”了。日前,交通運輸部發布《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組織與服務管理辦法》,將於2020年4月1日起施行,對乘客在地鐵內一系列行為進行規範。

杜絕地鐵不文明行為:既要自律更要約束

新聞一出,立刻引發輿論關注。特別是“地鐵內使用電子產品不許外放”這一條,戳中了不少網民的痛點。近年來,各種短視頻APP的流行,一些所謂網絡“神曲”,也經常在公共場所騷擾大家,“天下苦外放久已”。

地鐵作為公共交通的一種,空間密閉狹小、人多擁擠,任何不文明行為都可能影響到他人情緒,引發矛盾糾紛,甚至給地鐵安全帶來隱患。這也就要求地鐵管理,要有更嚴格的限制措施。地鐵進食除了味道問題,食物殘渣、食物包裝也會給他人造成困擾;而手機外放更是讓旁人不堪其擾、逃無可逃。因此,相關規定得到眾多網民的叫好。

規定得民心是前提,但如何落實到位,才是問題的關鍵,也是治理的難點。事實上,此前不少地方已出臺規定對這些地鐵不文明行為予以限制。例如,2012年出臺的《武漢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明文禁止“在列車內進食”;今年5月,《北京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也明確提出地鐵車廂內禁止飲食;今年8月,《昆明市城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修訂徵求意見稿)》提出“乘坐地鐵時使用電子設備不能外放聲音”。而回到現實,因地鐵進食等行為引發的糾紛,經常“榮登”微博熱搜榜,不文明行為並未杜絕。

從地鐵現行的運營情況看,截至2018年底,我國內地(不含港澳臺地區)共有24個省份的35個城市開通運營軌道交通,運營線路171條,運營里程5295公里,2018年城市軌道交通客運量約212.8億人次;其中,截至2018年12月,武漢軌道交通運營線路共有11條,線路總長304.58公里,日均客運量超過300萬乘次。這麼大的客運量,不可能在每節車廂安排人員,專門查處糾正不文明行為。

因此,通過各種形式的宣傳,讓規範家喻戶曉、人盡皆知是第一步;光有規定沒有懲罰措施很難實現有效的管理,又會出現禁而不止的現象,避免規範流於形式,必要的懲戒措施跟進,讓新規“硬”起來,也是題中應有之義。

例如,北京將地鐵內進食、霸座等不文明行為納入個人信用不良記錄,乘客一旦被納入個人信用不良記錄,不僅公安機關將依法依規對其進行處罰,而且會影響被懲戒人的貸款、成立公司等一系列經濟行為,這無疑會對不文明行為人形成強大震懾。

當然,地鐵裡不吃東西、手機追劇不外放聲音……作為公共文明要求,更需要每位乘客主動自律。畢竟,營造文明乘車環境,不僅僅是地鐵運營方的責任,更有賴於每位乘客的努力。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