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職位可以稱之為國家級?

國家級是我國黨和國家領導人的行政級別,在五級行政級別體系中處於最高級,分為國家級正職和國家級副職。一般為中央層面的高級領導人的統稱,常見於媒體報道和政府公文。那麼哪些職位可以成為國家級呢?或者哪些職位可以稱之為黨和國家領導人呢?

哪些職位可以稱之為國家級?

一、國家級正職

國家級正職是正國級國家領導人,職位主要包括:中共中央總書記、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家主席、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國務院總理、全國政協主席、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國家軍委主席。自1993年以來,除短暫時間外,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國務院、全國政協、中央軍委五大機構正職均由中央政治局常委兼任,其中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均由一人擔任。

哪些職位可以稱之為國家級?

二、國家級副職

國家級副職同樣是黨和國家領導人,職位主要包括: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國家副主席、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共中央軍委副主席、中共中央軍委委員、國家中央軍委副主席、國家軍委委員,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國家監察委主任。

哪些職位可以稱之為國家級?

三、高配現象

“高配”現象在中共中央直屬機構正職中表現得較為普遍。1978年中央紀委重建以來,中央紀委書記絕大多數時間由中央政治局常委兼任,其排名第一的副書記往往同時擔任中央書記處書記,其餘副書記均為正部長級(正部級)。

中央辦公廳、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統戰部的正職多年來絕大多數時間均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這樣的副國級兼任。中央政法委書記更是從2002年至2012年由中央政治局常委兼任,十八大後又重新改由中央政治局委員兼任。

中共中央直屬事業單位中,中央黨校校長長期由主管黨務的中央政治局常委兼任,而中央組織部長兼任浦東、延安、井岡山三個幹部學院院長也已經成為慣例 。


以上就是小編為各位整理的,希望能夠幫助大家提高政治素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