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船裝卸貨物期間的壓載水作業

協會最近遇到大量涉及系靠於船邊的駁船內裝載的幹散貨因壓載水而遭受貨損的案件。此類事件可能導致重大貨損索賠,而其幾乎完全可以避免。

在兩起案件中,所涉船舶在向駁船卸貨的同時進行壓載水作業。在壓載水作業過程中,雙層底艙浸水並溢至主甲板上,然後通過舷外排水孔流入系靠船邊駁船的敞開貨艙內。

在另一起案件中,舷側水櫃帶配氣閥開啟,而操作員沒有意識到向舷外排水正處於艙口敞開的駁船上方。雖然經駁船上人員呼叫,閥門不久被重新關閉,但已經造成了貨損。

駁船裝卸貨物期間的壓載水作業

如果可能,尤其當船舶裝卸極易受水影響的貨物時,壓載水作業應該推遲至貨物裝卸作業結束並且駁船已經關閉艙蓋或者離開。如果在駁船系靠船邊時不得不進行壓載水作業,應單獨採用重力注入的方式加載雙層底艙以確保水不會溢至主甲板上。在駁船離開後,可以再用泵將水艙注滿。另一良好有效做法是當毗連的載貨艙位沒有貨物時,才向壓載水艙內注水。在裝卸貨物作業期間,需將臨近敞艙駁船的排水孔堵上以使可能產生的積水不至於流到繫泊的駁船處。同樣應注意將舷側水櫃帶配氣閥關閉鎖緊,否則一旦開啟可能導致壓載水進入駁船。可在這些閥門上粘貼警示通知。

通常情況下,主甲板對接搭板的縫隙和排水口的無需封閉,因為水流不大可能一直流到系靠船邊的駁船貨艙內。但是仍需注意船舶可能會因從甲板沖刷至港口的殘渣或液壓用油而被罰款和滯留。如果存在任何疑慮,應該封閉這些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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