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灰(水泥)穩定土基層
石灰粉煤灰砂礫(碎石)基層
級配砂礫(碎石)基層
材料與拌合
1.原材料應檢驗,符合要求,按規範配比設計。
2.城區採用廠拌,不得路拌(自拌)。
3.按原材料含水量調整拌合用水量。
4.宜用強制拌和機拌合,拌合均勻。
5.水泥穩定土基層應採用初凝時間大於3小時,終凝時間不小於6h的42.5級以上普通硅酸鹽水泥,32.5級以上礦渣硅酸鹽水泥、火山灰硅酸鹽水泥。
6.石灰穩定土基層宜採用1-3 級的新石灰,指標符合規範。磨細生石灰,可不經過消減直接使用,塊灰應在使用前2-3d 完成消解,未能消解的生石灰塊應篩選,消解後石灰粒徑不得大於10mm。
1.原材料檢驗合格,按規範要求設計配合比,採用廠拌,強制拌和機拌合。
2.先將石灰、粉煤灰拌合均勻,再加入砂礫(碎石)和水拌合均勻。
3.混合料含水量略大於最佳含水量。
1.材料檢驗符合規範要求。
2.採用廠拌方式,強制式拌合機拌制。
運輸與攤鋪
1.水泥穩定料宜採用機械攤鋪,施工前通過試驗確定壓實係數。攪拌至攤鋪完成,不應超過3h,石灰類當天。
2.運輸中防止揚塵和防水分蒸發。
3.宜在春末和氣溫較高季節施工,施工最低氣溫為5℃。
4.廠拌石灰土類混合料攤鋪時路床應溼潤。
5.雨期應停工,已攤鋪的儘快壓實。
1.覆蓋防揚塵、遺撒。
2.應在春末和夏季組織施工,施工期的日最低氣溫應在5℃以上。
3.根據試驗確定松鋪係數。
1.運輸應採取防遺撒和防塵措施。
2.宜採用機器攤鋪,攤鋪應均勻一致。
3.壓實係數經過試驗段確定,每層應按虛鋪厚度一次鋪齊,厚度一致,不得多次找補。
壓實與養護
1.壓實係數試驗確定。
2.攤鋪好的石灰穩定土應當天碾壓成活,碾壓時含水量為最佳含水量±2%,水泥穩定土應在初凝前碾壓成活。
3.直線和不設超高的曲線段,應由兩側向中心碾壓;設超高的平曲線段,由內向外側碾壓。縱、橫接縫應設置直槎。
4.縱向接縫宜設置在中心線處,橫向接縫應儘量減少。
5.壓實成活後應立即灑水養護,保持溼潤,直至上部施工為止。
6.養護期應封閉交通。
7.嚴禁用薄層貼補的方法找平。
8.石灰土應溼養,養生期不宜少於7d,養生期應封閉交通
1.每次最大壓實厚度為200mm,且不宜小於100mm【小於100mm 為薄層貼補】。
2.碾壓時壓路機先輕後重。
3.禁止薄層貼補找平。
4.採用溼養,可採用瀝青乳液和瀝青下封層進行,常溫下不小於7d。養護期宜封閉交通,需通行的機動車輛應限速,嚴禁履帶車通行。
5.混合料在攤鋪前含水量宜為最佳含水±2%,攤鋪中發生離析及時翻拌。
1.碾壓前和碾壓中應先適量灑水,視縫隙情況撒佈嵌縫料。
2.控制碾壓速度碾壓至輪跡不大於5mm,表面平整、堅實。
3.可採用瀝青乳液和瀝青下封層進行養護,養護期為7-14d。
4.未鋪裝面層前不得開放交通。
基層質量
檢驗項目
集料級配,混合料配合比、含水量、拌合均勻性,基層壓實度、7d 無側限抗壓強度【口訣:集合水軍壓7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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