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方新聞報道:有個92歲的老人,老伴去世的早,後來就由保姆照顧。等他老了需要人伺候著洗澡,保姆卻不願意幹,於是他就想找一個“保姆式老伴”。
這位老人的徵婚要求是:女方年紀在60歲以上,特別強調要身體健康, 老人也明白自己的年紀沒什麼優勢,但他有錢,就在徵婚啟事上寫明瞭自己有200萬元的資產。
很多人認為老人雖然年紀很大,但身體與精神都看上去不錯,兒女雙全,所以一定想以結婚的名義哄女方回家伺候他,省事又省錢。
其實空巢老人的生活也不好過:他們有的可能很有錢,或者兒孫繞膝;一旦他們生活自理能力變差、想熱鬧卻少有人陪伴時,就想再找個老伴。
空巢老人想找老伴,本是很正常的事,但他們很怕周圍人罵自己老不正經,也只能把沒人給自己洗澡當理由。
這種“保姆式老伴”,和正常的再婚伴侶比還是有很多差別。正常的再婚老伴首先得辦結婚證,婚後也享有所有正常夫妻應有的權利。
而“保姆式老伴”則可能沒有結婚證,所以老人的200萬家產也和老伴無關,無非就是給老伴發比一般保姆更多的工資而已,還能享有保姆沒有的服務——陪床。
現實中,獨居老人要求找陪床保姆的現象有很多。那些保姆不僅要幹保姆的活,晚上還“陪床”——這已是保姆們心照不宣的秘密了。而保姆們晚上“陪”與“不陪”的價格,都是不一樣的。
我朋友的父親就是這樣,老伴去世了,父親就又找了個比自己小13歲的老伴,對外宣稱為對象,實際上就是個保姆。
他父親這輩子也沒怎麼幹過家務,屬於老了離開人會死的類型。朋友父親商定每月除生活費,會另付2000元,可他父親總是不給。他會說:這個月生活費都花超了,也不只是我花的,你也得負擔些。
為此二人總是因財鬧不和。老伴為此生氣離家出走多次,沒幾天就又回來了,我朋友也很心累。
我朋友也覺得自己父親小氣,他更不知道父親對象是怎麼想的:跟著這麼小氣的老伴,還天天生氣,何必呢?
還不是為了他父親的那點錢嗎?那麼大年紀的兩個人,認識幾天就在一起,有幾個是為了愛情?
原來朋友父親的對象是農村的,年輕時守寡,獨自撫養兩個小孩長大。她給一個孩子買了房,又把剩下的積蓄給了另一個孩子,可最終兩個孩子都不願給老人養老。
她成了身無分文、孤苦無依的老人,跟著朋友父親生活,每月管吃住,還有點零花錢。
本來談好的按保姆待遇付工資,等在一起了卻按正常夫妻那樣,讓她也負擔生活費,她怎麼甘心?
基本上老太太出去當保姆的,家裡經濟都很拮据;或者兒女不孝,才不得不在該頤養天年的時候,去伺候別的老人。
我朋友單位福利好,他們單位的單身老頭都是香餑餑,只要恢復單身,不到2個月,立馬有人搶著給介紹“對象”。據說他們單位有個老頭,老伴住院還沒嚥氣,就有人給老人說媒了。
這些老頭要求都很高:老伴身體得好、會伺候人、本人沒什麼負擔。說白了,他們找的不是老伴,而是可以使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保姆。
有錢人不管何時都有優先選擇權,而女人要是沒錢,就只能屈身當別人的“老伴式保姆”,她們年輕時不屑於幹這些,可老了就不得不面對殘酷的現實。
據說,老人找這樣的老伴都不領證,老太太只要把鋪蓋搬到老頭那裡,餘生就要伺候老頭了。有的做兒女的,還不讓兩個老人住在自己家,就讓他們在外租房,活一天就租一天。
等到老頭去世,房也不租了,立馬讓老太太收拾東西走人,也沒什麼財產分割。老太太這些年辛苦地伺候老頭,最後也沒有任何保障。
女人年輕時沒錢,吃差點穿差點,再努力賺錢就行;可老了沒錢,就很要命,那會使你失去最後的尊嚴和基本的保障。
很多女人為子女付出了大半輩子,卻不知道為自己留條後路,老了為了活命就會落得如此地步。
所以女人們,為了晚年幸福能掌握在自己手中,趁年輕就好好奮鬥;否則,有錢的老頭找“保姆式老伴”的時候,又老又窮的你就只能去應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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