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區優惠、2.5天小長假、發消費券……中國多地出“組合拳”鼓勵消費

景區優惠、2.5天小長假、發消費券……中國多地出“組合拳”鼓勵消費

河南省會鄭州市3日決定向市民發放紅利性消費券和社會消費券共計近4億元(人民幣,下同)。紅利性消費券由相關部門對低保、低收入、特困、優撫等四類救助對象發放,每人500元;社會消費券3.2億元,面向所有在鄭人員。持券的消費者可在鄭州線下支付時,通過支付寶直接抵扣現金使用。圖為市民購買小吃。(圖片來源:中新社)

【訊】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中國的消費市場遇冷,多地陸續出臺政策鼓勵居民外出、增加消費,提振疫情後的經濟。消費券成為各地政府刺激消費復甦的首選方式。據不完全統計,截至3日,中國已有30餘個地區發佈相關政策。不過,專家稱消費券究竟應該怎樣發放才更公平、最大化激發乘數效應,值得深入探討。

多地推2.5天休假制、鼓勵休假出遊

北京《經濟日報》報道,江西、浙江和甘肅隴南等地近日提出鼓勵推行每週2.5天休假。其中,浙江和江西還計劃投放消費券和推出景區優惠等政策,進一步刺激文旅消費。

3月19日,江西省發佈《關於打好“組合拳”提振旅遊消費的通知》。根據通知,“組合拳”包括景區門票優惠、週末彈性作息、發行消費券等內容。其中,在週末彈性作息方面明確,各地各單位結合實際,優化工作安排,今年二季度試行週末2.5天彈性作息,積極引導幹部職工週末外出休閒度假。

隨後,浙江省出臺16項提振消費舉措,提出鼓勵實施一週4.5天彈性工作制,支持有條件的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落實帶薪休假制度。

甘肅省隴南市也發文鼓勵2.5天休假消費,並明確每週五下午各行政事業單位在完成工作任務,安排好值班人員的情況下,可以鼓勵其餘職工休假旅遊。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李長安認為,假期時間調整既是經濟社會發展客觀要求,也是保障勞動者權益的必要舉措。在疫情期間和疫情之後一段時期,允許企業適時適當調整勞動制度,根據自身經營狀況靈活決定用工政策,能夠讓靈活就業形式更加多樣化。

在李長安看來,各地推行“2.5天小長假”,將會讓居民有更多時間休閒旅遊,這對於鼓勵消費、刺激內需有積極意義,同時也有益於落實彈性休假制度。

消費券發給受疫情影響較大行業

此外,為提振消費市場,消費券成為各地政府刺激消費復甦的首選方式。

中國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流通與消費研究所所長董超認為,消費券一方面可以在短期內直接刺激消費增長,具有乘數放大效應,促進居民消費潛力釋放;另一方面,消費券可以指定用途,對特定的領域形成拉動的作用,比如發放鄉村旅遊、餐飲、本地生活服務的消費券等。同時,也可以針對貧困人口等特殊人群發放消費券,保障居民基本生活,對穩定就業、推動復工復產,都有積極作用。

相較於給居民發放現金,消費券會更有利於刺激消費。國家信息中心分享經濟研究中心副主任於鳳霞表示,政府通過發放消費券,引發總需求擴大,進一步擴大再生產,帶動企業用工增加,再帶動居民收入提升、增加消費,形成良性循環。

這一輪消費券發放,大多數地方政府都選擇了和平臺企業合作,並初步取得良好的效果。如近期各城市地方政府聯合美團平臺推出“安心消費節”。來自該平臺的數據顯示,電子消費券上線72小時,銀川市參與活動商家交易額比未參與活動商家的周同比高出409個百分點。

針對今年消費券發放對象和發放方式呈現出的特點,董超指出,消費券應主要發放給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如餐飲、旅遊業和本地生活服務,及疫情後消費需求增多的行業,如體育健身、教育和智能設備,激發長期消費潛力,促進消費升級。

與平臺合作促進非剛需行業消費

消費券可以與不同平臺合作,發放到不同行業領域,但也有不少應該注意的問題。

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競爭法中心副主任黃晉表示,政府要與平臺結合發放消費券,因為政府的大數據分析能力有限,因此要找有能力、有經驗、多場景的綜合服務類平臺,通過大數據模型,將消費券的設計更加細化,引導促進受疫情影響的非剛需行業消費。

對於剛需和非剛需問題,黃晉也表示,像疫情期間的口罩和酒精屬於剛需產品,而我們這次發放消費券應傾向於非剛需行業和需求彈性較大的商品。如餐飲行業、文旅、本地生活服務等,他們具有較長產業鏈,橫向關聯行業較多,可以帶動鏈條性消費復甦。

依法發放消費券 營造公平環境

消費券發放不但要有效率、有效果,更要保證公平性。對此,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競爭法中心副主任黃晉表示,發放消費券是財政支出,其實是一種補貼。作為政府補貼,政策實施一定要合法合規,要注意維護市場的公平競爭。

一些地方政府為了應對疫情,起初出臺政策從簡從權,忽視了很多問題。因此,下一步消費券的發放就需要考慮規範。有專家呼籲,針對消費券發放,有關部門應出臺一些指導性的意見進行監管和規範,地方政府再跟進,從而避免一些亂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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