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起,大慶市普通高中畢業年級開學,中職學校參加升學考試的畢業年級學生同步開學。
4月17日,初中畢業年級全市同步開學。
5月6日,普通高中、中職學校、初中其他年級和小學開學。
為安全有序推動復學復課,有效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責任,切實保障廣大師生和教職員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全力阻斷疫情在校園內的傳播,4月6日,市公安局發佈《復學疫情防控告知書》。
有關要求告知如下:
一、全體在校學生及法定監護人、教職員工(含後勤保障人員)應當按照防疫規定和學校要求主動如實申報自己和家庭成員的出入境、疫情嚴重地區旅居史和新冠肺炎患者密切接觸者等疫情信息。
二、全體在校學生及法定監護人、教職員工(含後勤保障人員)應當嚴格落實《校園防疫操作規範》等防疫措施。
三、全體在校學生及法定監護人、教職員工、臨時入校人員應當服從學校的各種規定和管控措施。
對刻意隱瞞不報、不落實防疫措施、妨礙學校管理規定的,公安機關將依法給予治安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通告有效期自發布之日起至疫情防控結束。
附:《復學疫情防控告知書》
閱讀更多 大慶市委宣傳部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