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單的特殊功能,指定受益人

保單的特殊功能,指定受益人

保險“有債不還”?確實是,但這是有歧義的,真正指的是沒有債務的人不用償還。

保險有一個很特別的功能,那就是可以指定身故受益人,這就是所謂的“有債不還”的來源。

身為投保人,給自己配置了一份壽險,身故受益人是自己的孩子,那當孩子得到這筆理賠金的時候,即便作為父母是有債務的,但這筆錢卻是孩子的,孩子沒有債務,而又是第三者,沒有債務自然不用償還。

但要注意的是,這裡說的是指定身故受益人,如果沒有指定呢?那就按照法定受益人的方式給付理賠金。

保單的特殊功能,指定受益人

也許有人聽著“法定”這個詞,就下意識地會認為這是有法律依據的,是最好的方式。事實上也的確存在這樣的人。

其實這裡的法定,一是指按照法定繼承的順序得到理賠金,也就是法律上的第一順位繼承人,父母、子女、配偶,甚至可能會牽涉到兄弟姐妹都可能得到這筆錢,也許原本只想給自己所愛的人留下一份依靠,結果陰差陽錯變成了“雨露均霑”,二是指以遺產的方式繼承,這樣的繼承也意味著如果想要得到這筆錢還需要繼承對方的債務。

所以如果真想“有債不還”,那就必須要做好身故受益人的保全工作。

這是保險挺特別的功能,但如果有買過保險就會發現,一般來說這受益人肯定是自己的直系親屬,也許普通人沒有這樣的需求,但總有人會有割捨不斷的人,就像上海90後女孩立遺囑,將自己的一套房在身故後贈與朋友一樣。

保單的特殊功能,指定受益人

保險不能如此嗎?

當然可以,只是開放這功能的公司比較少,因為這很可能會牽涉到道德風險,風險是要規避的,但有需求,自然也要又產品滿足。

將身故受益人設置成和自己沒有血緣關係的第三者是完全可以的,只要各方認同就好。

保單的特殊功能,指定受益人

老年人與行走手杖坐在面板上

這樣的意義呢?

就像前面說的,總有人有自己割捨不斷的人,比如朋友、兄妹……曾聽說過一各故事,男主父母、哥哥很早去世,是嫂嫂帶大,後來創業成功,他很感恩自己的嫂嫂,自己活著的時候自然能保證她們的生活,但萬一呢?沒有找到合適的保險,後來他是通過保險金信託的方式給了嫂嫂還有侄女未來的保障。人與人的關係不只是血親,還有其他,比如情人、私生子……這就有些負面了。

保險的指定受益人真的是很有特別的功能,只是注意的少了,畢竟這生效時,故事往往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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