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的特殊功能,指定受益人

保单的特殊功能,指定受益人

保险“有债不还”?确实是,但这是有歧义的,真正指的是没有债务的人不用偿还。

保险有一个很特别的功能,那就是可以指定身故受益人,这就是所谓的“有债不还”的来源。

身为投保人,给自己配置了一份寿险,身故受益人是自己的孩子,那当孩子得到这笔理赔金的时候,即便作为父母是有债务的,但这笔钱却是孩子的,孩子没有债务,而又是第三者,没有债务自然不用偿还。

但要注意的是,这里说的是指定身故受益人,如果没有指定呢?那就按照法定受益人的方式给付理赔金。

保单的特殊功能,指定受益人

也许有人听着“法定”这个词,就下意识地会认为这是有法律依据的,是最好的方式。事实上也的确存在这样的人。

其实这里的法定,一是指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得到理赔金,也就是法律上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父母、子女、配偶,甚至可能会牵涉到兄弟姐妹都可能得到这笔钱,也许原本只想给自己所爱的人留下一份依靠,结果阴差阳错变成了“雨露均沾”,二是指以遗产的方式继承,这样的继承也意味着如果想要得到这笔钱还需要继承对方的债务。

所以如果真想“有债不还”,那就必须要做好身故受益人的保全工作。

这是保险挺特别的功能,但如果有买过保险就会发现,一般来说这受益人肯定是自己的直系亲属,也许普通人没有这样的需求,但总有人会有割舍不断的人,就像上海90后女孩立遗嘱,将自己的一套房在身故后赠与朋友一样。

保单的特殊功能,指定受益人

保险不能如此吗?

当然可以,只是开放这功能的公司比较少,因为这很可能会牵涉到道德风险,风险是要规避的,但有需求,自然也要又产品满足。

将身故受益人设置成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第三者是完全可以的,只要各方认同就好。

保单的特殊功能,指定受益人

老年人与行走手杖坐在面板上

这样的意义呢?

就像前面说的,总有人有自己割舍不断的人,比如朋友、兄妹……曾听说过一各故事,男主父母、哥哥很早去世,是嫂嫂带大,后来创业成功,他很感恩自己的嫂嫂,自己活着的时候自然能保证她们的生活,但万一呢?没有找到合适的保险,后来他是通过保险金信托的方式给了嫂嫂还有侄女未来的保障。人与人的关系不只是血亲,还有其他,比如情人、私生子……这就有些负面了。

保险的指定受益人真的是很有特别的功能,只是注意的少了,毕竟这生效时,故事往往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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