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結束,返回職場,年輕人如何面對職場歧視?


疫情結束,返回職場,年輕人如何面對職場歧視?

生活中,我們經常會提到歧視這個概念,像什麼地域歧視、性別歧視、學歷歧視、外貌歧視等等。而且,很多人都特別不贊成歧視別人。但問題是,你真的知道什麼是歧視嗎?騰訊大家有篇文章專門討論了這個問題,文章的作者,是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的研究員劉遠舉。他從經濟學的角度分析了歧視,說很多我們覺得是歧視的行為,未必就是歧視。為什麼這麼說呢?

咱們先看看歧視的定義。有個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是這方面的專家,他給歧視下過一個定義:只有當歧視者願意放棄一定的利益,比如收入、利潤、工資,或者享受,來滿足他個人的偏好,這才是歧視。簡單說,就是一個人寧可損害自己的利益,也要瞧不起別人,這才叫歧視。否則,如果一個人只是為了增加自己的利益,損害別人的利益,這隻能叫出於自利的擇優。

比如,有兩個面試的人,一個清華畢業,一個高中畢業,最後清華的被選上了,這叫擇優,而不是學歷歧視。再比如,選舞蹈演員要漂亮的,不要走路不方便的,也是擇優,而不是歧視殘疾人或者相貌歧視。如果一視同仁的話,就會傷害到市場經濟的基礎,擇優和競爭。

但有人也質疑了,這個原則也未必就成立啊。比如,有個黑人,剛從監獄放出來,人品老實可靠。雖然學歷不高吧,但更適合他應聘的崗位。如果我們用學歷來選人,這個人可能還沒證明自己呢,就已經被淘汰了。同時,企業沒招到合適的人,損害了自己的利益。這不就是歧視嗎?

其實這種說法也不成立。因為人活著都是有成本的。比如,有的家長騎摩托車接送孩子,他們不是不知道這樣不安全,可買汽車成本很高,為了節省成本,他們只能承擔一些風險。而且,為了節約成本,我們做事情就要依靠概率。因為我們沒辦法知道所有的信息,所以我們的大多數邏輯,都是基於概率的。

所以,對公司的HR來說,他的任務就是從很多畢業生裡選合適的人。尤其是初選的時候,要在很短的時間內,找到合適的人,也只能依靠概率。雖然學歷學校不完全等於一個人的能力,但從大概率來看,學歷基本和一個人的能力匹配。所以,看學校、看文憑,這個辦法雖然簡單粗暴,卻能低成本、高效率地找到合適的人。如果招聘不看學歷,所有學歷一視同仁,那企業招聘的成本就太大了,找個人才成了大海撈針。

另外呢,靠學歷篩選人才,也不代表企業迷信學歷。我們都知道,如果你有了幾年的工作經歷,學歷甚至簡歷都不重要了,只要和HR、老闆談談就行了。這說明,其實HR們、老闆們不是迷信學歷,他們只是用學歷的標準,低成本的達到自己的目的。

再舉個例子,一個單身女性,遇到一個身上有紋身的人搭車,她不知道這個人是好是壞,也沒空去了解。所以,她不讓這個人搭車,就是最低成本的自我保護,而不是歧視身上有紋身的人。

所以,我們或許可以這麼說,歧視應該指的是,為了損害他人,寧願放棄自己的利益。其他情況,都不算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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