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華晨宇,我們來聊一聊現在的樂評人與粉絲

不知道你最近有沒有發現這樣一個現象,就是無論打開哪個平臺,在其中你都能看到三個字——華晨宇。

是的,無論是哪個平臺,幾乎隨處可見關於華晨宇的話題。諸如:“如何評價華晨宇在《歌手》的表現如何?”、“如何看待華晨宇回應樂理爭議?”、“你為什麼不喜歡華晨宇?”……不勝枚舉。

關於華晨宇的話題確實已經達到了一定量級。無論寫什麼發什麼,只要跟華晨宇這三個字沾上邊就會有爭議、有流量、有點擊。這也就導致很多為追逐流量的人都陷入了一種畸形的狂熱:華晨宇今天是不是感冒了?華晨宇的歌抄襲了?華晨宇是不是說錯了?……

華晨宇是誰?

最初聽到華晨宇這個名字的時候是在2014年,那時候還伴隨著抄襲的爭議,但我根本不感興趣,所以直接選擇性屏蔽了關於他所有的信息。不就是一個選秀歌手冠軍嗎,過幾年就涼了。自始至終我一直都是這麼看待這類選秀歌手的。

通過華晨宇,我們來聊一聊現在的樂評人與粉絲

但對於華晨宇來說,他似乎是個例外。

這幾年他不但沒有涼,反而成為了頂流之一。其在各類綜藝節目中頻繁亮相,他的音樂也被業內一些前輩們所肯定,加之其不菲的商業價值,使所有目光及資本都投向了他。

通過華晨宇,我們來聊一聊現在的樂評人與粉絲

那麼華晨宇到底是個什麼樣的存在呢?他的定位該是流量明星還是專業歌手呢?

先來簡單說說華晨宇。他畢業於武漢音樂學院,科班出身,2013年參加湖南衛視的《快樂男聲》獲得了年度總冠軍,並在2018年參加了《歌手》節目獲得了亞軍。

我有認真地去聽過華晨宇的每一首歌,而他的音樂可以說幾乎涵蓋到了所有的音樂類型,但是為什麼在他身上會有那麼爭議呢?

華晨宇的音樂

先從他的音樂說起。

有很多人覺得華晨宇的歌多是相似的,也有很多人以此來抨擊他。看到這些我只是覺得,要不然是這些人根本不懂音樂,要不然就是這些人只是純粹為了製造爭議與話題。

如果有朋友學過斯波索賓的《和聲學教程》或者其他傳統樂理知識的話就會知道,管絃樂每件樂器基本也就那幾種奏法:連奏、斷奏、跳奏……而華晨宇就是用這種思維來寫歌的,所以他的一些音樂才會被一些人覺得總是相似的。這些也正是科班樂理書裡的那些模式,他是在把人聲當作一種樂器來使用、來配器,華晨宇的寫作思維是學院化的、專業化的東西。

通過華晨宇,我們來聊一聊現在的樂評人與粉絲

誠然,也正是因為華晨宇他的學院化思維,讓他的一些歌曲有一些明顯的缺憾,比如“斷層感”。

眾所周知,一首流行歌曲大抵只有3-7分鐘的長度,而華晨宇卻想在這樣一個時間長度內放下一首交響樂。

其實在《寒鴉少年》與《鬥牛》中都能明顯的感覺到,一些部分的過渡與銜接是突兀且不自然的。雖然歌曲情緒高低起伏大開大合,但卻沒有仔細打磨內容與情緒的銜接,這就很容易會有種“斷層感”,讓人覺得突然莫名其妙就進高音了,然後怎麼又一下子開始低沉吟唱了?如果把這些歌展開成幾十分鐘的長曲,那樣可能會讓人感覺更流暢更自然。

通過華晨宇,我們來聊一聊現在的樂評人與粉絲

當然另一個讓人總覺得他的歌曲相似的原因是,他在被各種綜藝節目所消耗。那些綜藝通常都要求在短時間內完成作品進行表演,而一首歌想要精打細磨是需要時間的。在這種情況下,要考慮節目的觀賞性與現場氣氛的帶動性,那麼他只有可能去重複一些套路。

對歐美搖滾樂的搬運和模仿

拿《鬥牛》來說,我真的無數次在聽到《鬥牛》開頭那句“Follow Follow 嘿”時會出戲,總是會先入為主地以為這是Marilyn Manson的那首《This is the new shit》。估計是跟我有同樣的先入為主的觀念,所以很多“網絡樂評人”們總是會鄙夷地指出華晨宇的音樂是在模仿搬運歐美搖滾樂,可我想說的是,現如今並不是每個人都像你們聽的那麼多那麼廣泛,並不是每個人都有你那麼豐富的音樂欣賞經驗,有些人根本就不會去接觸你們口中的那些地道的迷幻、實驗類的音樂。

說實話有多少女孩子會去聽Marilyn Manson呢?

通過華晨宇,我們來聊一聊現在的樂評人與粉絲

我經歷過華語樂壇的黃金時代。從beyond到五月天,直至周杰倫橫空出世,林俊杰、孫燕姿、SHE、潘瑋珀等諸位歌手的亂鬥,我都是一路聽過來的。再到後來因為自己開始學吉他玩搖滾,從Avril Lavigne到the pretty reckless,從Skid Row到Children of Bodom,幾乎什麼都聽。

我聽過的歐美搖滾樂應該不比現在的那些“網絡樂評人”少,因為學習需要我甚至還會去聽我不喜歡聽的Blind Lemon Jefferson的老布魯斯。所以華晨宇的音樂裡含有大量歐美搖滾樂的影子,我是聽得出來的。

通過華晨宇,我們來聊一聊現在的樂評人與粉絲

華晨宇顯然也聽過不少搖滾樂,而他也樂於將歐美搖滾樂中的各類風格應運到他自己的歌曲中。華晨宇通過他自身的形象以及影響力把各種各樣另類的風格帶到了更多的華語聽眾面前,這無疑是在向聽慣了爛大街苦情歌的華語聽眾們介紹新的音樂類型。這點本不應該被指責與批判。

但有時是需要一些良性的爭議與討論的,就好比當時提出過的,華晨宇的《我管你》跟the pretty reckless的《Heaven Knows》很類似。提出歌曲相似這其實是好的,如果是華晨宇的粉絲,那麼他看到有這樣一首和他喜歡的歌很像的一首歌,那他是不是也就會有興趣去搜來聽聽那支歐美樂隊的那首歌呢?這樣在某種程度上也算是在向華語聽眾們推薦國外的優秀音樂了。

屢試不爽的爭議點

說到這裡,我也希望那些“網絡樂評人”別一張嘴就是抄襲,因為真正要鑑別是否抄襲是要付出巨大的精力與物力的。

那些張口就說是抄襲的人,其本身可能就沒有多少專業的音樂知識與素養。他們鑑別音樂上的抄襲,就只是通過他們的感覺和鍵盤而已。

通過華晨宇,我們來聊一聊現在的樂評人與粉絲

說到抄襲,最常被提出的就是“六小節規則”了,但事實上並沒有哪一個國家在法律中有這樣類似的規定。這個常被人們拿來作為是為評判抄襲的誤解實際上來源於美國1923年的一個判例,這個判例便是美國1923年的馬克斯訴利奧菲斯特公司案。*Marks v. Leo Feist, Inc. 290 F. 959 (2d Cir. 1923)

當時法院的判定是,在長達450個小節的流行音樂中,存在6個小節的類同是合理的,法官最後並未判定這六個小節的重複是抄襲。

原因是由於被告並未對原告的作品實質性部分進行實質性的複製使用,而這個理由是判定抄襲的重要依據。但這只是一個單獨的特例,因為此案例原本就存在許多特定的因素,所以並不能推理應用到所有的音樂場景中。

上述判決是基於特定情況做出的特定判決,法院的判決部分目的在於說明不構成實質性相似的理由,而不是想確立一個普遍性的規則。案件判決不應當被理解為確定多少小節相似會構成抄襲,很多人都理解錯了,導致整個誤解一直延續到今天。

通過華晨宇,我們來聊一聊現在的樂評人與粉絲

關於鑑定抄襲,甚至還有人拿鼓點雷同來說事。看到這樣的言論後我真的是感到很悲哀,現在的音樂風氣究竟是壞到了什麼程度,聽眾的素養也是低到了什麼程度。如果你身邊有一位厲害的鼓手的話,你可以問問他,同樣一套鼓點,能打下來多少首不同的歌。

至於該如何鑑定音樂上的抄襲,想深究的朋友們可以自己再去了解一些,在這裡我就再不多說了。

因為中國的基礎音樂教育不夠深入,大多數人其實根本不具備鑑別是否存在抄襲現象的能力,很多“網絡樂評人”其實很可能連基礎的樂理都不懂。抄襲是一件非常嚴肅的事情,如果沒有足夠的財力物力與經驗能夠確實指證、鑑定抄襲的的話,還是請各位“網絡樂評人”管好你們的鍵盤,因為一旦造成非常嚴重的惡劣影響的話,最後如果被證實是並沒有抄襲行為的,您可能涉嫌誹謗,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音樂圈裡的歧視鏈

有些人聽音樂都能聽出優越感。不關注音樂把樂隊當偶像追,自認為有“搖滾精神”高人一等,實際上還是惡臭飯圈文化。

這些人覺得自己聽過了歐美搖滾,就有資本去鄙視其他聽眾了。但仔細想想看,我們的華語音樂發展確實不如人家歐美的啊,模仿與學習也無可厚非不是嗎。可現在只要有人在音樂上用歐美的風格,那些聽慣了歐美搖滾的人就會跳出來指責和鄙夷,真不知道這類情況是無心之舉還是故意為之。

通過華晨宇,我們來聊一聊現在的樂評人與粉絲

想提高音樂審美,有一個非常簡單粗暴的辦法,就是在一段時期內徹底不聽華語音樂。但這是並不是每個人都能做到的,有的人就是喜歡聽中文的歌,畢竟還是有很多人是喜歡在歌詞裡找代入感的。不過確實一個人很大程度上會在聽華語音樂的時候被劣質作品洗腦和帶歪,前幾天不是才剛出一個搖滾TOP榜嗎,尤長靖、王源、蔡徐坤位居搖滾榜單前三。

我曾經沉迷歐美搖滾的時候,也很鄙視華語樂壇,甚至極端到那段時間根本一首華語歌曲都不願意去聽。因為我就是覺得華語樂壇已經後繼無人要完蛋了。但是現在起碼出來了一個華晨宇,他在用他的實際作品來試圖向聽眾們傳播更多音樂類型與風格,如果像華晨宇這樣具有專業素養的歌手越來越多的話,那我們的華語樂壇也還會再次迎來“神仙打架”的時代的。

通過華晨宇,我們來聊一聊現在的樂評人與粉絲

所以我覺得那些聽慣了歐美的人們,可以試著放下有色眼鏡去看待一些華語歌手,多給他們一些中肯的建議與批評,而不是不分青紅皂白一股腦的鄙夷與謾罵。

就像當年的周杰倫一樣,在音樂里加入了說唱的元素,才讓更多人瞭解了認識了說唱這類音樂。如果不是這些流行歌手的推動,還有多少音樂類型至今都還是不會被華語聽眾所知呢?還是說你們這些人就把這些另類的音樂類型要當作傳家寶,不願意分享傳播,不願意讓別人也聽到呢?

通過華晨宇,我們來聊一聊現在的樂評人與粉絲

另外也沒必要總拿華晨宇來跟周杰倫比。華語樂壇多少年才出了那麼一個周杰倫,況且周杰倫是不可複製和替代的,也並不是每個人都能達到周杰倫的高度,周杰倫對華語音樂所做出的貢獻是不可比擬的。

這些流行歌手都是在為提高大眾的音樂審美能力做出貢獻。而相比當今的其他明星,華晨宇在音樂方面已經是足夠敬業與專業的了,至少比只會問你有沒有freestyle的人要強太多了。

樂評人與粉絲

現在的“網絡樂評人”,多數其實並不具備專業音樂理論知識,他們很多都只是一些音樂愛好者,或者三和絃吉他手,因為自己沒有專業能力去吃音樂這碗飯但又不想放棄自己所謂的音樂夢想,所以紛紛轉職去做了其他和音樂相關的工作。

這類人雖然不會演奏樂器也不會唱歌,但依然能在音樂行業裡賺得盆滿缽滿且混得風生水起。因為他們切實將自身的長處應用在了音樂產業中,比如一個資深運營來音樂行業,那麼他一樣會做的成功。

通過華晨宇,我們來聊一聊現在的樂評人與粉絲

只要把節奏帶起來,製造對立,雙方就撕起來了,一撕,流量就有了,自然就有收益了。而為了收益最大化,可以無所不用其極,恨不得把對方逼死然後連沾血的饅頭也要吃乾淨。

有些“網絡樂評媒體人”為了蹭流量,可以今天在一個問題下回答說他不喜歡華晨宇,寫著華晨宇跌落神壇,而過了幾天看到平臺有一個大佬發了篇文章《我為什麼喜歡華晨宇》後又一改風向趕緊去附和著說:“在對華晨宇喜歡的原因上……”。

另外更有趣的是,別人發個文章是不是恰飯他也要來評點一下,真是五十步笑百步了。恰飯其實是大家都能理解的一個事,畢竟沒有人會一直靠愛發電,人都是要吃飯的。但自己恰著飯還在指責說別人恰飯,這就一點恰飯操守都沒有了。

通過華晨宇,我們來聊一聊現在的樂評人與粉絲

其實早期還是有相當一部分滾圈人和專業音樂人是看好過華晨宇的,這批人裡有不少曾經還會和別人推薦華晨宇,但現在卻大多都不喜歡了。因為一些狂熱的粉絲過度地去安利,去吹捧。

這些狂熱的粉絲們不知道,他們的處事方法,審美觀,人生經驗,都不是人人適用的,也不是別人必須那樣做才可以。強行輸出價值觀,要求別人來認同你的偶像。為什麼你不按我說的做?為什麼你不喜歡我喜歡的人?這種情況,非常使人反感。你們家華晨宇的那點路人緣真的都被你們敗光了。

至於那些前衛領軍人物之類的標籤,不知道是狂熱的粉絲貼上去的還是一些媒體和別有用心的樂評人加上去的。不過這也沒辦法,畢竟資本就是需要標籤與人設來製造流量與話題,而這些狂熱的粉絲,恰好能成為爭議開始的最好扳機。

通過華晨宇,我們來聊一聊現在的樂評人與粉絲

雖然華語音樂裡不乏有優秀的作品,但和其生產的垃圾來比的話總量是微不足道的。所以很多專業的音樂人具有獨立思想與篩選能力,對於他們不喜歡的他們一般都是選擇不去聽,並不會以此來做炫耀或是長篇大論地去罵街。他們分析作品通常是理智且專業的,不會用諸如“癲癇”、“羊癲瘋”、“傻子”等明顯帶有人身攻擊型的詞語來填補自己的專業空缺,他們只會用專業知識讓你心服口服,他們的不喜歡,就是不喜歡。

相對的,華晨宇也是有理智粉的。這些粉絲會去平和地看待他人對於華晨宇的評價與批判,不會無腦吹,他們同樣具有辨識能力,他們知道他們的偶像確實存在的問題與缺點。

但可惜的是,良性、友善的交流與討論還是太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