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戶無房也加分,新增3種可加分情況!大鵬新區積分政策劃重點!

點擊上方,關注星際教育升學指導!

大鵬新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實行按積分高低進行學位排隊制度。

學位積分由基礎分和加分項兩部分構成,2020年積分調整相關調整具體變化如下:

01、基礎分積分方法調整

六類變七類

原積分類型為六類,現按照“戶籍優先、梯度賦權”的原則,現將積分類型調整為七類,具體為:

第6類為“深圳其他區戶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有學區特殊住房或學區租房。基礎分為65分”;

第7類為“非深圳戶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有學區特殊住房或學區租房。基礎分為60分”。

深戶無房也加分,新增3種可加分情況!大鵬新區積分政策劃重點!

02、加分部分的調整

一是將加分類別由三類調整為“深圳戶籍學生加分”及“非深戶籍學生加分”兩大類。

其中深圳戶籍學生包含5個加分項:

1.居住時間加分;

2.計生情況加分;

3.深戶租房(提供無房證明)加分;

4.戶證情況加分;

5.具有我市完整六年小學學籍加分。

非深戶籍學生包含4個加分項:

1.社保時間加分;

2.計生情況加分;

3.戶證情況加分;

4.在社保年限滿6年及以上的基礎上,具有我市完整六年小學學籍加分。

二是對於原計生加分、非深戶社保時長加分的分值進行優化調整。

具體如下:

1.計生加分分值調整。

計生加分統一調整為:“獨生子女加1分,其他情況不加分。”

深戶無房也加分,新增3種可加分情況!大鵬新區積分政策劃重點!

2.社保加分情況及分值調整。

在原加分項中,按申請學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深圳市累計繳納社保養老險和醫療險的重疊時間來計算加分,補繳的不算積分,在已繳納一年的基礎上,每滿一個月加0.1分。

計算方法:若申請學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雙方均提供社保,只計算重疊繳費時間較長的一方,計算時間到學位申請當年的3月31日為止。社保積分計算公式為(社保總月數-12)×0.1,不足1月不積分。設置加分上限為7.2分。

現將社保加分調整為,在已繳納兩年的基礎上,每滿一個月加0.1分。

計算方法:若申請學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雙方均提供社保,只計算重疊繳費時間較長的一方,計算時間到學位申請當年的3月31日為止。

社保積分計算公式為(社保總月數-24)×0.1,不足1月不積分。設置加分上限為6分。

深戶無房也加分,新增3種可加分情況!大鵬新區積分政策劃重點!

03、增加的加分項目

增加戶證加分

1.在非深戶社保時間加分一項中新增:

其中申請小一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其中一方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證、累計繳納社保(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同時繳納)年限滿5年及以上的非深戶籍人員子女,再加1分;

申請初一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其中一方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證、累計繳納社保(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同時繳納)年限滿6年及以上,且其子女為具有我市完整六年小學學籍的非深戶籍小學畢業生,再加1分。

2.增設“戶證情況”加分項。

在深戶學生及非深戶籍學生加分中均增設“戶證情況”加分項。

具體為: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加0.5分:

①申請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

雙方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證;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其中一方為深圳戶籍,另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證;

③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雙方均為深圳戶籍。

3.對於申請初一的深圳戶籍小學畢業生增設“具有我市完整六年小學學籍”加分項。

具體為:申請初一的,具有我市完整六年學籍的深圳戶籍小學畢業生,再加1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