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擊!鄂爾多斯這個旗將清理處置一批閒置土地和殭屍企業

出擊!鄂爾多斯這個旗將清理處置一批閒置土地和殭屍企業

出擊!鄂爾多斯這個旗將清理處置一批閒置土地和殭屍企業

伊金霍洛旗對在規定期限內不申報和不配合調查處理工作的,將依法從嚴從重處置。

伊金霍洛旗

關於開展閒置土地及殭屍企業

清理處置工作的通告

各鎮人民政府,各園區(基地)管委會,各有關企業:

根據《關於印發加快完善市場主體退出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發改財金〔2019〕1104號)、《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內蒙古自治區閒置國有土地處置實施辦法的通知》(內政發〔2014〕46號)、《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促進工業園區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內政發〔2019〕21號)要求,為加強土地管理,進一步盤活閒置和低效利用土地、廠房資源,為重大項目建設騰出發展空間,伊金霍洛旗工信、自然資源、司法、公安、稅務5部門將聯合開展閒置土地及殭屍企業清理處置工作,現就有關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處置範圍

(一)“殭屍企業”:停產停業兩年以上,不具備償債能力,不符合結構調整方向,設立五年以上、連年虧損,主要依賴政府補貼和銀行續貸等方式維持生產經營,資產負債率連續三年100%及以上的企業及其他原因導致無運行的企業。

(二)本通知所指閒置土地是以宗地為單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國有建設用地、閒置廠房:

1.批而未徵土地。經自然資源部門批准的建設用地,至今未實施徵收的土地。

2.批而未供土地。經自然資源部門批准的已實施徵收,但未實施供應的土地。

3.供而未用土地。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後,未經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過規定的期限未動工開發建設或雖建設但未達到規定標準的土地。

4.建而未用土地。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並建成項目後,廠房閒置或空而未用的。

5.未供即用土地。土地使用者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續,已實施或者部分實施建設的土地。

二、具體要求

自本通知發佈之日起至1個月內,凡屬上述處置對象範圍內的企業及土地使用者,請持有關資料到伊金霍洛旗工信局(殭屍企業和殭屍項目)、自然資源局(閒置土地)申報登記情況。伊金霍洛旗工信局、自然資源局將根據地籍檔案資料及申報登記情況,組織工作人員到現場逐宗調查核實,並提出處理方案,對在規定期限內不申報和不配合調查處理工作的,將依法從嚴從重處置

工業和信息化局聯繫人:白智軍

聯繫電話:15849706090

自然資源局聯繫人:宋志鵬

聯繫電話:15335536555

司法局聯繫人:張軼傑

聯繫電話:15149652940

公安局聯繫人:任傑

聯繫電話:15248445354

稅務局聯繫人:王焱

聯繫電話:13947759595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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