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219個村(社區)選配“法治副書記”

筆者從宣城市宣州區司法局瞭解到,為推進基層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發展,保障和改善村(社區)組織的和諧穩定,增強基層廣大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該區對全區219個村(社區)選派法治副書記。

  “作為一名法治副書記,要切實深入百姓中,當好法治宣傳員、做好人民調解員,正在為基層群眾做好事、辦實事。”區檢察院檢察官陳立夏在表態發言中說,,我將充分利用這次機會為基層法治工作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師陽安順律師事務所翟治國表示,這次榮幸選派為法治副書記,作為一名執業律師,我將發揮社會執業律師優勢,探索法律惠民新路徑,實現暢通普法“最後一公里”。

  據瞭解,宣州區村(社區)選派“法治副書記”,重點在職法官、檢察官、警官、律師及有行政執法資格的黨員中選派,任期一般不少於2年,不佔村(社區)黨組織班子職數,不參加換屆選舉。“法治副書記”選派可以採用“一對一”“一對多”的模式,即一名法官(檢察官、警官、律師及行政執法人員)選派到一個或2-3個村(社區)擔任“法治副書記”。

  通過選派“法治副書記”,實現全區219個村(社區)全覆蓋,有利於助推基層黨組織建設,引導基層黨組織在憲法法律範圍內開展工作,不斷提升基層社會治理能力。同時主動參與矛盾糾紛預防化解,幫助村(社區)化解一批信訪積案、解決一批重點難點問題,不斷提升群眾道德素養,形成遇事找法、辦事依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