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219个村(社区)选配“法治副书记”

笔者从宣城市宣州区司法局了解到,为推进基层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发展,保障和改善村(社区)组织的和谐稳定,增强基层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该区对全区219个村(社区)选派法治副书记。

  “作为一名法治副书记,要切实深入百姓中,当好法治宣传员、做好人民调解员,正在为基层群众做好事、办实事。”区检察院检察官陈立夏在表态发言中说,,我将充分利用这次机会为基层法治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师阳安顺律师事务所翟治国表示,这次荣幸选派为法治副书记,作为一名执业律师,我将发挥社会执业律师优势,探索法律惠民新路径,实现畅通普法“最后一公里”。

  据了解,宣州区村(社区)选派“法治副书记”,重点在职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及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党员中选派,任期一般不少于2年,不占村(社区)党组织班子职数,不参加换届选举。“法治副书记”选派可以采用“一对一”“一对多”的模式,即一名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及行政执法人员)选派到一个或2-3个村(社区)担任“法治副书记”。

  通过选派“法治副书记”,实现全区219个村(社区)全覆盖,有利于助推基层党组织建设,引导基层党组织在宪法法律范围内开展工作,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同时主动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帮助村(社区)化解一批信访积案、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群众道德素养,形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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