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期間全縣政治穩定社會治安秩序平穩

清明節期間,我局按照省廳、市局和縣委、縣政府關於清明節安全保衛的部署要求,全體民警放棄清明節節假日休息,恪盡職守,全力以赴,紮實做好節日期間各項安保工作,節日期間沒有發生響國家安全和社會政治穩定的重大案件,沒有發生造成重大影響的群體性事件,沒有發生造成群死群傷的爆炸、生產等重大災害事故,特別是祭掃活動期間,全縣沒有發生重大火災等事故。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克服麻痺思想,周密部署清明節安保工作。3月26日,我局接省廳3月25日下發的兩個方案及樓陽生書記、林武省長的重要批示後,局領導高度重視,立即報告縣委、縣政府,對照方案要求,結合工作實際,迅速分解落實責任的任務。3月31日,我局召開清明節期間護林防火工作會議,下發了《清徐縣公安局清明節期間護林防火工作實施方案》,就貫徹落實省廳、市局和縣委、縣政府有關部署要求、做好清明節期間護林防火工作進行安排部署,要求全體民警充分認識做好清明節期間社會面管控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增強工作責任感和敏銳性,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協作配合,紮紮實實地抓好各項安保措施的落實,確保清明節期間全縣社會大局穩定。

二是堅持領導帶頭,發揮表率作用,切實將安保壓力傳導到位。通過層層落實工作責任,形成“人人肩上有擔子、件件工作能落實”的工作格局,堅決將工作措施做實。4月4日,副縣長、局長劉金亮同志親自帶隊深入馬峪鄉、東於鎮、清源鎮等防火重點鄉鎮開展檢查,其他局領導也深入轄區開展督導檢查工作,各派出所所長堅守一線,值班、備勤警力在崗到位,文明執法,確保了清明節祭掃活動平穩渡過。4月4日上午10時,全體在崗民警、輔警在各自崗位上整齊列隊,警容嚴整,神情肅穆,脫掉警帽深切哀悼在抗擊新冠肺炎疫情鬥爭中犧牲烈士和逝世同胞。

三是深排細查隱患,從嚴從細落實,確保清明節安保活動萬無一失。縣局機關每日抽調122名警力增援派出所對葡峰森林公園、龍林山、小峪寺、馬峪西溝公墓、上固驛公墓等火災易發區域設卡嚴防死守。國保大隊對全縣29個宗教場所、2所高校各物建2名信息員,做好清明節敏感節點的情報蒐集和報送工作。對一名政治重點人和一名國保重點人嚴格落實了管控措施,每天通過釘釘反饋上報。對網上出現的3起涉政輿情全部落地查人,查明瞭身份背景和作案動機,對有關人員進行了批評教育。刑偵大隊清明節期間共破獲刑事案件3起,抓獲犯罪嫌疑人3人。治安大隊全面開展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明確崗位責任,細化工作措施,及時發現消除隱患。交警大隊全力保障重要林區周邊道路暢通,及時排查消除存在的交通安全風險隱患和不利因素。網安大隊專人專班全面落實互聯網信息監測24小時全網巡查制度,加強清明節期間敏感網絡輿情的監測,確保及時發現,掌握先機。

巡警大隊共出動巡邏警力360人次,警車120輛次,加大黨政機關、水電油氣基礎設施、邊山路段、高中校園周邊的巡邏防控力度,密切關注疫情、火患動態,及時發現制止野外私自用火違法行為,嚴格落實巡控工作職責,全力做好應急處突準備,核錄人員身份信息861條。清源派出所清明節期間共出動警車15臺次,每天出動警力19人次,設執勤點7個,上山巡查6次,查處拒不執行政府在緊急狀態下發布的決定命令案1起,行政拘留1人。東於派出所結合山區情況,三道梁分三組進行設卡巡查,在進入山林、路口等地點加強巡查,嚴防火種入山,查處拒不執行政府在緊急狀態下發布的決定命令案1起,行政拘留1人。馬峪派出所在進山口、村莊、交通主幹道等重點區域張貼封山禁火通告,組織民警進村入戶,面對面地對群眾開展防火宣傳教育,教育群眾自覺遵守政府禁令,堅決防止點火燒荒、上墳祭祀引發火災,查處4起拒不執行政府在緊急狀態下發布的決定命令案1起,警告4人。各派出所把清明節小長假作為春季火災防控的關鍵時間點,全面加強黨政機關、水電氣暖等重點部位防範等工作,多措並舉杜絕了各類事故發生,確保社會治安穩定。

四是強化隊伍管理,嚴格執行制度,圓滿完成清明節安保任務。清明節期間,縣局嚴格落實局領導雙帶班制、24小時值班備勤制度和重大緊急案事件信息報送制度,各類案事件得到及時穩妥處置。全體民警嚴格執行“八項規定”和戰時工作紀律,嚴管“槍、密、車、酒、賭”等問題,確保隊伍不出任何問題。安保期間,全局民警以維護社會穩定為己任,任勞任怨,無私奉獻,堅守崗位,文明執勤,圓滿完成了清明節安全保衛任務。

清明節期間全縣政治穩定社會治安秩序平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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