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商標放棄續展有什麼損失?

1.商標底蘊。剛申請的新商標,與已註冊並存續十年二十年甚至更久的商標之間,底蘊與成色通常不具有可比性;現在不少行業,為此不惜人財物去“做舊”,反倒是部分老商標註冊人不知珍惜,自毀金剛鑽,難攬瓷器活。

2.商業機會。部分採購方/招標方,對供應商/投標方的商標,在存續時間上有明確的要求,老商標不僅可以滿足此條件,還是加分因素。老商標一旦失去,用到之時才知悔不當初,可惜為時晚矣。

3.永失我愛。正如上文所述,放棄續展後的重新申請註冊,需要歷經商標局審查關、在先權利人/利害關係人的爭議關,最終很可能竹籃打水一場空,永遠地失去最心愛的商標。肝腸寸斷的懊悔之時,有沒有想抽自己的衝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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