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坑中國人的公攤面積, 人民日報都發文批判, 老百姓深惡痛絕

公攤面積到底有多傷民,可能只有買過房的人才深有感觸。以為自己100平方米的大三房,到手發現變成50平方米的單身公寓。這不是在講笑話,是真真切切發生在中國的事情。中國呢,現在房價又非常高,那麼多的公攤不是數字,都是老百姓辛辛苦苦一點一點掙來的,不是大風颳來的!公攤之苦,如今只有中國大陸人民在忍受著,這真是中國房地產行業的特色。中國房價不但高,公攤面積又那麼多,開發商真是掙錢像搶錢。

只坑中國人的公攤面積, 人民日報都發文批判, 老百姓深惡痛絕

公攤起源於香港,但是香港已經取消了公攤

在1952年之前,全世界賣房子都是以整棟樓為單位賣的,整塊地皮也包含其中,當然沒有公攤面積之說。但是整棟樓太貴了,根本就沒有多少人買得起。某個香港地產商發明了一個新辦法,那就是把整棟樓房拆開銷售,每一層銷售給一個人,一棟5層賣給了5個人,然後請律師在5個人購買時簽下共有產權的協議,這樣就避免了產權問題。很快這個方法被很多開發商學了去,香港地產商又在單層銷售的基礎上再度創新,把一層樓拆細成數個小公寓進行出售。這樣很多人就能買得起房子。

但是很快問題出現了,因為每棟樓都有公共使用面積,而一棟樓的戶型大小又不同,很多買了大戶型的人覺得吃虧了,他們買了大房子使用的公共面積和小房子一樣,這樣的分配產生的矛盾。於是一個香港開發商想了一個辦法,他們按照“公共契約”的模式,把整棟大樓的土地和全部的產權以建築面積的方式,按照一定的比例分配給了所有的住戶。這樣購房者買的就是建築面積,也不會再出現分配不均的問題,這就是後來的“公攤面積”。後來中國內地的開發商也開始使用公攤面積,一直沿用至今,而香港卻因公攤面積越來越不合理,給人民造成了損失為由在2012年底開會禁止使用公攤面積賣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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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說,如果取消公攤面積,房價就會大漲?

答案是否定,比如在中國的重慶市,由於公攤面積不透明,不好測量,容易造成購房者和開發商的矛盾,重慶市決定在2002年廢止公攤面積的使用,那時重慶的房價也沒有出現大的波動。還比如香港,在2012年徹底廢止公攤面積後,香港的房價也沒有像人們預想的那樣大漲。這說明越是取消公攤,越能讓開發商看到國家的態度,取消公攤對老百姓百利而無一害,在利民政策出臺的同時,開發商怎敢大肆漲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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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新華社都曾怒批傷民政策:公攤面積

2018年,人民日報和新華社都“公攤面積”發出靈魂拷問,公攤面積何時休,多少才合理?人民日報發表了題為《買100平米房子只得70平米,公攤面積讓我們很受傷!》文中批判如今中國公攤面積缺乏標準、管理混亂,不僅會讓消費者在購房時需支付更多房款,更使之在未來要支出物業費、取暖費等更多成本。其實現實中,公攤面積30%真的是正常現象,甚至有些開發商的樓盤都是公攤面積佔比40%、50%。這種公攤面積真是傷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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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暫時取消不了公攤面積,那現在公攤面積到底多少才算合理?

對於咱們購房者來說,現在也只能接受這種不合理的公攤面積。那多少現在佔比,才算正常的公攤面積呢?現在公攤面積主要和樓層有關係。12層到33層住宅公攤面積在14%到24%之間,但是現在33層住宅基本上都是27%,這個很不合理的,7到11層公攤面積在10%到16之間,7層以下的公攤面積在7%到12%之間,但是現在一般都在12%以上,最低的就是別墅在1%到8%之間。可以看出,雖然正常水平的公攤面積就已經非常高了,但是在實際中往往都是比這高很多的,這就是為什麼人民日報指出公攤面積缺乏標準、管理混亂的原因。因為現在公攤面積多少,開發商自己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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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攤面積什麼時候能取消現在還不知道,但是隻要一提出取消公攤,就有些專家跳出來說,取消公攤面積之後電梯、樓道、入戶大廳、消防通道誰來負責,言外之意就是取消公攤面積,開發商建房子時就不建這些東西似的!那國外沒有公攤面積,我也沒有看到外國人每天爬窗戶回家啊!

說到底,能不能取消公攤面積,還是利益之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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