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城一季度銷售283億 擬在境內外融資260億

新京報快訊(記者 張曉蘭)4月8日晚間,陽光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陽光城”)發佈3月份經營情況的公告。公告顯示,今年1-3月,陽光城實現合約銷售金額283.33億元,合併報表項目銷售金額151.96億元;合約銷售面積266.98萬平方米,合併報表項目銷售面積133.03萬平方米。

分區域來看,今年1-3月,大福建區域銷售金額為48.38億元,長三角大區銷售金額為84.04億元,珠三角大區銷售金額為28.27億元,京津冀大區銷售金額為5.30億元。

此外,3月,陽光城共計獲得5個土地項目,新增計容面積82.39萬平方米,截至公告日,公司需按權益承擔對價款67.14億元。

同一天,陽光城發佈關於開展債券融資的公告。公告稱,公司本次擬用融資工具進行融資的規模為不超過等額260 億元(含境外等值外幣),融資品種包含但不限於企業債券、境內外債、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資產證券化、REITs 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香港、澳門及臺灣)發行的以人民幣或外幣計價的各種融資工具,以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發行/舉借的以人民幣或外幣計價的債務工具。

公告指出,陽光城將根據實際資金需求情況,一次性或分期發行。發行方式包括公開發行和非公開定向發行。可以是單一期限品種,也可以是多種期限品種的組合。

陽光城表示,募集資金按照相關法規及監管部門要求,用於償還金融機構借款、項目投資、補充流動資金、調整債務結構等用途,具體可以按法律法規允許的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新京報記者 張曉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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