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對垃圾焚燒發電行研及受益股!

發改委發佈《關於有序推進新增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徵求意見稿),提出對垃圾焚燒發電增量項目以收定支繼續補貼支持,存量項目另行管理。

投資要點:

新增項目以收定支,存量項目另行管理。發改委根據《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規定,2020年1月20日後併網發電的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含沼氣發電)項目為新增項目,國家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則,通過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繼續予以支持。2020年1月20日前併網發電的相關項目為存量項目,根據《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另行管理”。我們認為新增項目仍納入補貼範圍好於市場預期,但以收定支的方式對項目規模將形成控制。存量項目另行管理,主要指1、存量項目申請補貼需要符合補貼申請要求;2、不再發布補貼目錄,而是通過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平臺統一申報,按年度發放。

各省制定中長期規劃,未納入規劃項目補貼自行解決。發改委要求本各省編制垃圾焚燒發電中長期專項規劃和三年滾動投資計劃,對於未納入規劃的項目自行解決補貼資金,而納入規劃的項目獲取補貼需滿足多層條件,包括所在城市已實行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前期國家發改委發佈《關於貫徹落實促進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健康發展若干意見,加快編制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中長期專項規劃的通知》,已強調各省發改委單獨編制垃圾焚燒中長期規劃,規範新增焚燒投資項目管理。我們認為隨著各省中長期規劃的確定,新增垃圾焚燒項目規模管控將更加有效,同時份額有望繼續向有技術、業績優勢的龍頭企業傾斜。

建立預警機制,加強補貼資金使用核查。為保障企業投資收益,推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新增補貼項目建設預警機制。自2021年起,申請補助資金需求超過補貼總規模一倍時,啟動預警制度,各地應暫緩審批(核准、備案)擬申請補助的新增項目。未開工的暫緩開工建設。不申請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的新增項目不受預警影響。電網企業應按年對補助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全面核查,核查結果及時報送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我們認為建立預警機制有利於防範過度搶裝,避免出現超前建設但無法獲得補貼的情況,而加強補貼資金使用核查也確保了補貼資金的合理利用,杜絕騙補現象。

投資建議:

我們認為本次徵求意見稿方案好於市場預期,對增量項目繼續通過補貼支持打消此前市場對補貼取消的擔心,同時通過各省制定中長期規劃、建立預警機制、加強補貼資金使用核查等多手段疊加,確保新增項目的有序規劃、建設,確保符合要求的新增項目能夠拿到補貼資金,保障企業投資收益,我們認為在各級發改委的統籌安排下,垃圾焚燒項目的投資建設將更加規範、有序,市場份額有望向製造、運營環節具備優勢的龍頭企業集中,推薦垃圾焚燒龍頭偉明環保、上海環境、瀚藍環境,港股關注中國光大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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