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对垃圾焚烧发电行研及受益股!

发改委发布《关于有序推进新增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对垃圾焚烧发电增量项目以收定支继续补贴支持,存量项目另行管理。

投资要点:

新增项目以收定支,存量项目另行管理。发改委根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2020年1月20日后并网发电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含沼气发电)项目为新增项目,国家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继续予以支持。2020年1月20日前并网发电的相关项目为存量项目,根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另行管理”。我们认为新增项目仍纳入补贴范围好于市场预期,但以收定支的方式对项目规模将形成控制。存量项目另行管理,主要指1、存量项目申请补贴需要符合补贴申请要求;2、不再发布补贴目录,而是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平台统一申报,按年度发放。

各省制定中长期规划,未纳入规划项目补贴自行解决。发改委要求本各省编制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和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对于未纳入规划的项目自行解决补贴资金,而纳入规划的项目获取补贴需满足多层条件,包括所在城市已实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前期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若干意见,加快编制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的通知》,已强调各省发改委单独编制垃圾焚烧中长期规划,规范新增焚烧投资项目管理。我们认为随着各省中长期规划的确定,新增垃圾焚烧项目规模管控将更加有效,同时份额有望继续向有技术、业绩优势的龙头企业倾斜。

建立预警机制,加强补贴资金使用核查。为保障企业投资收益,推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新增补贴项目建设预警机制。自2021年起,申请补助资金需求超过补贴总规模一倍时,启动预警制度,各地应暂缓审批(核准、备案)拟申请补助的新增项目。未开工的暂缓开工建设。不申请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的新增项目不受预警影响。电网企业应按年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核查结果及时报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我们认为建立预警机制有利于防范过度抢装,避免出现超前建设但无法获得补贴的情况,而加强补贴资金使用核查也确保了补贴资金的合理利用,杜绝骗补现象。

投资建议:

我们认为本次征求意见稿方案好于市场预期,对增量项目继续通过补贴支持打消此前市场对补贴取消的担心,同时通过各省制定中长期规划、建立预警机制、加强补贴资金使用核查等多手段叠加,确保新增项目的有序规划、建设,确保符合要求的新增项目能够拿到补贴资金,保障企业投资收益,我们认为在各级发改委的统筹安排下,垃圾焚烧项目的投资建设将更加规范、有序,市场份额有望向制造、运营环节具备优势的龙头企业集中,推荐垃圾焚烧龙头伟明环保、上海环境、瀚蓝环境,港股关注中国光大国际。

券商对垃圾焚烧发电行研及受益股!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