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難度加大?四類人需“持證上崗”!

在社會各行各業,大家聯想到持證上崗有關的職業一般是會計、教師、建築工程師等,從事這些職業需要相關的資格證書。但是這些證書似乎與考公務員並沒有多大關係,因為公務員大部分職位是不需要這些職業技能證書,所以這些年沒有要求公務人員持證上崗。

在去年6月,正式實施的新公務員法明確規定了有四類人必須持證上崗!

公務員考試難度加大?四類人需“持證上崗”!

根據新公務員法第二十五條:國家對行政機關中初次從事行政處罰決定審核、行政複議、行政裁決、法律顧問的公務員,實行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製度。

眾所周知,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法考”,考試通關難度大,通過率一般佔全國考生的10%左右,很多考生往往考了幾年都沒通過。尤其是司法考試改革後,新的法律執業資格證考試,由原來的一輪次考試分為兩輪,難度又升級了一個檔次,所以含金量非常高。

只要拿下了法律執業資格考試證書,就可以參加公務員考試,進入司法系統當法官或檢察官,從事行政處罰決定審核、行政複議、行政裁決、法律顧問的工作。另一方面,如果你能成為上述四種公務員之一,在今後工作中也更容易受到領導的器重,比其他普通公務員提拔晉升空間大。

看到這裡有人不禁會問,已經是在職公務員了,還需要參加考試嗎?這裡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來實施,如果是初次從事行政複議、裁決等工作的人員,需要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反之不用考。

對於公務員持證上崗,大家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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