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貪汙、挪用公款,原蘭坪縣啦井農經站站長、會計被判刑!



會計貪汙、挪用公款,原蘭坪縣啦井農經站站長、會計被判刑!

4月3日,蘭坪縣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胡昌華以犯貪汙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以犯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對其追繳所貪汙的公款82.299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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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用遠程視頻庭審)


蘭坪縣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胡昌華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侵吞、騙取的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資金,數額達822992元,屬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貪汙罪;被告人胡昌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100000元歸個人使用,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其行為已構成挪用公款罪。被告人胡昌華挪用扶貧資金歸個人使用,依法從重處罰;被告人主動到案,並如實供述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實,在挪用公款罪中屬自首,可依法從輕處罰;被告人已退賠所挪用的公款,可酌情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以上判決。


原標題:貪汙、挪用公款,原啦井農經站站長、會計被判刑!

審核:祝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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