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煤醫道駕車撞人案”罪犯今日被執行死刑

唐山“煤醫道駕車撞人案”罪犯今日被執行死刑

2019年12月13日,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執行命令,依法對“煤醫道駕車撞人案”罪犯劉碩光執行了死刑。檢察機關依法派員現場監督。


2018年6月6日晚,劉碩光酒後駕車在唐山市煤醫道等多條道路上,故意衝撞、碾壓路人,造成致7人死亡、2人重傷的嚴重後果。


2018年11月28日,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劉碩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一審判決後,劉碩光提出上訴。經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