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特斯拉要“火” 香港Model S再添“起火”新例 觸目驚心

電動車發展已經有了幾年,在汽車電動化和模塊化方面已經成熟到了一定的高度,例如國內比亞迪在三電模塊化、輕量化和小型化方面做得就相當不錯,對這一點有疑問的,可以自行看看幾年前的秦EV和現在的秦pro機艙內的動力總成在體積方面的差異。

電動車在動力總成工作噪音,加速表現等各方面要比傳統燃油車具備先天優勢,未來電動化/清潔能源化的大體方向基本已經定局,這沒什麼可爭辯的了。

2019特斯拉要“火” 香港Model S再添“起火”新例 觸目驚心

特斯拉,作為一家高端電動汽車品牌,入市短短几年接連推出了數款車型,並且贏得了不少受眾,我們可以說在高端電動車領域,特斯拉目前處於絕對領先位置。

然而進入2019年以來,幾起各品牌電動汽車起火的案例讓人觸目驚心,這給電動汽車快速發展敲響了一記警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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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21日,上海一輛特斯拉在地下車庫出現起火現象,如上述視頻所示,冒煙起火瞬間的事兒,不但波及周圍車輛,甚至導致地下車庫一度無法進入。

事後車主發佈消息稱:整個特斯拉的電池模組(共有16組)中只是靠近車頭方向的四個模組已燒燬。其餘12個模組都還未被波及。如果火勢越晚被撲滅,更多的鋰電池模組(強力爆燃的源頭)可能受到波及而爆燃。四組模塊已經有如此威力,那如果...

2019特斯拉要“火” 香港Model S再添“起火”新例 觸目驚心

的確,1/4電池組發生問題就有如此威力,若是16組共同作用,後果確實無法想象。

特斯拉當家的馬斯克回應:表示每年有超過一百萬輛內燃機車起火,造成數千人死亡,但特斯拉一次起火事件且無人受傷卻成為頭條新聞,馬斯克認為對特斯拉的雙標文章背後一定有原因。

其實馬斯克看到的所謂“雙標”,筆者是這麼理解:近年來自媒體發展迅速,媒體環境越來越透明,這麼多家正規的新聞媒體都在全世界找各種“事件”來填充內容,完成自己的kpi,特斯拉車型本身熱度又高,所以生事即上頭條很正常,作為特斯拉扛把子來說應該淡然處之。

作為特斯拉話事人如此表達還是稍微差了那麼點意思!

若這樣表達,或者更好:關於XX特斯拉起火事件,我們已經關注到,首先向消費者致以親切慰問,另外我們已經組織專家團隊進行解析,若有問題我們會在以後的生產中加以改進,以減少此類事件,對消費者負責。若故障車輛診斷有進一步結果,我們會在第一時間知會公眾,感謝大家對特斯拉的關注和支持。你們的鞭策就是我們前進最大的動力!

但很遺憾,作為特斯拉老大,馬斯克把自己的情緒帶入到工作當中了,這點建議以後改改。

福無雙至,禍不單行,5月12日,香港中通社報道,香港新蒲崗廣場停車場一輛特斯拉Model S發生起火現象,這是香港出現的第一例特斯拉起火事件。

據車主描述:當時車輛已經接近充滿電,行駛到停車場並未充電,停車狀態下發生起火,這和上海421特斯拉起火案例的特斯拉情況基本一致。

在國內,這段時間也發生了多例電動車起火案例,其中甚至還有在維修廠待修時發生起火的案例。

事後有主機廠稱:電池組曾遭遇託底……

如果對“原生電動車平臺”稍有了解的車友可能知道,大多數電動車採用了乘員艙下安裝電池組這種佈置方式,整個乘員艙下方就是一張巨大的平面,少數車型還在電池組外金屬殼體噴塗了防腐塑膠。

站在“空氣動力”角度,純平的乘員艙下有利於提升空氣動力性能,並且電池組重量相當大,更低的重心車輛駕控感受也能得到進一步提升,甚至特斯拉某車型在做翻滾實驗時出現無法翻滾的情況,這和下置電池組重心低也有一定關係。

然而有一利就有一弊,更低的重心和更平整化的乘員艙下置電池組在遭遇託底時可能會對電池組造成不可逆轉的損傷,如果誘發電池組內部短路,結果如大家所見。

筆者提出了:乘員艙下置式電池組遭遇託底後,容易導致電池組損壞,甚至有起火的風險,這算不算一種“設計缺陷”呢?

有車友這麼回覆:

筆者以為這位車友說的有道理,但電動車電池組遭遇託底後的風險、維修費用都要比傳統燃油車大很多。

例如上海421特斯拉起火案例,起火就是瞬間的事兒,根本來不及施救,若車上有人,火焰從兩側車門上升,豈不是相當於“封門”效果,會不會導致更大的人身傷害。

還有前兩天在維修廠內燃燒的那臺電動車,事後現場圖片一片狼藉,部分車身在燃燒中化為鋁水了,這裡不貼圖了,感興趣的車友自行搜索即可。

其實舉個例子相信很多車友都能看明白,電動車的電池組和燃油車的油箱作用類似,傳統燃油車也出現過燃油箱託底出現漏液的情況,甚至需要更換燃油箱才行。

如果一款車經常性的出現燃油箱託底導致洩漏的話,那這臺車算不算設計缺陷呢?

並且我們看到現在很多燃油車採用了艙下護板,有些車型甚至還在汽油箱部位安裝防護槓,就是為了避免燃油箱出現“容易損傷”的風險。

還有,在以前維修經歷中,遇到過燃油箱洩露的情況,但還真沒遇到過那麼倒黴的,託底導致油箱滲漏後即刻發生起火的情況。

筆者有次親身經歷,行駛在廊涿高速,飛起的石子擊斷了汽濾前部接口導致大量燃油洩漏,車輛出現熄火後,筆者甚至還嘗試啟動了兩三次,這都沒有發生“起火”,最後拖車到維修廠安裝好汽濾就能正常行駛了。

以筆者來看,那臺車如果在汽濾部位增加一個護板,或就不會導致石子直接擊打到汽濾前端出油管,這本來就是一種“設計考慮的不周全”。

令人欣慰的是,近年來拆解過的多款車型,在外置汽濾防護方面已經做到了周全防護,這就是一種進步。

因此,對於電動車來說,筆者以為乘員艙下置式電池組車型容易託底造成電池組損壞,不但維修費用極高,甚至還存在瞬間起火等巨大風險,這本身就是一種“設計缺陷”!

至於該如何補足這種“設計缺陷”,這應該是每一家電動車主機廠考慮的事兒,或者他們不為所動,等待一例又一例類似案例發生。

站在好的方面考慮,為他們的售後服務貢獻更多產值;

或者站在壞的方面考慮,因此發生的死傷案例導致一例又一例的法律訴訟,他們能以資本戰勝個人,但這樣的廠商是不是太冷血了呢?

之前發生過一些車型經常性因為燃油品質問題導致發動機故障的車型,大家達成的共識是:該汽車品牌應該針對國內市場油品狀況加以改進!

但到了電動車,他們是不是也應該針對國內路況進行適應性改進,以減少託底誘發的各種風險呢?

還有筆者建議,對於研發生產製造汽車商品的主機廠來說,所有消費者站位應該是一致的,一旦確認了“可以改進的瑕疵”,那麼所有消費者應該站在同一陣線,共同督促主機廠改進才是!

大家以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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