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信託,您保衛財富的好幫手

前段時間,香港大明星李嘉欣的億萬富豪公公去世,卻沒有留給李嘉欣夫婦什麼遺產,而是每月2百萬港幣的信託收益。為此,李嘉欣還被網友嘲笑了一通,說大美人削尖腦袋鑽進豪門,卻依然一分錢好處也沒撈到,只撈到每月200萬元的零花錢。

那麼香港的信託究竟是什麼東東?與平時內地居民在銀行購買的理財產品信託又有何不同呢?

從本質上說,香港的信託與內地的信託出發點是一樣的,但是兩者的目的不同。

所謂信託,就是把一部分財產從母體剝離,放入一個獨立的信託公司。從此,在法律層面上來說,這部分財產就不再屬於母體,而是屬於信託公司了。

比如,工商銀行把一部分資產放入一個信託中,做成一個理財產品,那麼這部分資產就不屬於工商銀行了。如果工商銀行不幸倒閉,資產清算,債權人是無法把信託中的資產拿出來抵充債務的。這樣,對信託的投資人就是一種保障。

香港的信託,您保衛財富的好幫手

香港的信託,原理上也是一樣,把一部分(甚至是全部)資產從母體剝離,放入獨立的信託公司。當母體遭遇清盤或債務危機時,該信託內的資產不受影響,從而對母體而言,起到了保護資產的作用。

只不過香港的信託,母體通常是具有高淨值的人群(又稱:有錢人),信託的目的是為了保全這些有錢人的財富不因為商業經營的不確定性,稅收,甚至是婚姻或繼承而發生損失。

下面用具體例子來說明香港信託的運營機制。

一名有錢人,姑且成為A吧,名下經營著一家公司,盈利豐厚。A這些年拿賺的錢在香港及其他歐美國家購買了不少房產,此外還擁有大量股票,基金,存款等。

近年來因為市場風向有些轉了,公司生意不太好了,A的公司有破產倒閉風險。一旦倒閉,債權人找上門來,可能會把A的房產股票存款等資產也拿去抵債。

這時候A該怎麼辦才能保衛自己的資產呢?

香港的信託,您保衛財富的好幫手

A可以在香港設立一個離岸信託,把不動產以及股票基金存款等動產全部轉移到該信託內。轉移後,這些財產在法律層面上就不屬於A了,萬一A的公司真的倒閉,那些債權人是沒法從這個信託裡把財產拿出來抵債的。

A自己是該信託的委託人,同時他可以為該信託指定受益人:A自己可以是受益人,A的妻子兒女或任何其他人都可以是受益人。受益人是誰完全由A來決定,而且A可以隨時改變受益人。打個比方,A本來指定兒子女兒每個月可以從信託中領取10萬元生活費,現在兒子不聽話,A可以決定不再讓兒子做受益人,不再讓兒子從信託領取生活費。

A同時可以決定怎樣進行一個利益分配。是每個月給老婆生活費,還是每年給,或是其他方式,都可以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信託的管理人。

A還可以決定信託內的資產究竟怎樣運營投資。比方說,指示信託管理人賣掉一部分股票,買入不動產收租。

除了防止債權人追索,香港信託還有很多其他作用,比如防止在婚姻中被分掉財產,防止子女過早揮霍掉遺產,還可以避稅,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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