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北:治理小區私佔車位行為

老舊小區由於建設年代較早,受公共區域條件所限,存在配套車位不足現狀。個別居民為個人停車方便,自行使用電動車、三輪車或雜物私佔車位。方便自己,卻損害大家利益。

  近日,有居民反映張大里新村小區私佔停車位問題,停車位被小區部分住戶私自劃分、拉地鎖、放路障,不允許小區其他住戶停車,認為不合理。

  對此,路北相關部門對張大里新村小區內的私佔停車位現象進行治理,共拆除車位鎖6個、清理私佔停車位廢棄輪胎及路障等雜物21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佔用道路從事非交通活動。任何單位和個人都無權拒絕和禁止他人使用公共停車位,霸佔公共停車位屬違法行為。

  對此不文明行為,路北有關部門依法進行整治,打擊了霸佔公共停車位苗頭性違法行為,確保轄區其他居民停放機動車輛的正當權益,有效規範了老舊小區機動車輛停車秩序。(來源:環渤海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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