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縣法院:主動作為靈活執行 助力企業復產脫困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新疆察布查爾錫伯自治縣人民法院審慎採取強制措施,通過靈活查控的執行方式,助力企業度過難關,推動企業有序復工復產。

“感謝賀法官,我們公司已經復工投入生產,接下來我們一定儘快週轉資金,把龔某和吳某的工資付清。”伊犁某農業發展有限公司法人滿某激動的向執行法官說道。

被執行人伊犁某農業發展公司因經營管理不規範導致資金週轉困難,欠付龔某、吳某勞務費共計199095元,龔某、吳某多次催要未果,無奈通過申請支付令方式將伊犁某農業發展有限公司訴至察布查爾縣法院。

該院經審核後於2019年11月5日發出支付令,支付令生效後,伊犁某農業發展有限公司仍未履行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給付義務。

2020年1月10日龔某、吳某申請執行生效支付令,該案進入執行程序。執行員賀建青第一時間向被申請人送達相關法律文書,通過網絡查控平臺對伊犁某公司財產進行了查控,採取列入失信人員名單並限制高消費措施。

疫情期間,執行員多次通過電話催促被執行人伊犁某農業發展有限公司儘快給付龔某、吳某的欠薪,但該公司遲遲未能履行。隨著疫情形勢緩解,企業復工迫在眉睫,3月23日伊犁某農業發展有限公司負責人滿某主動聯繫執行法官,請求法院能夠幫助給申請人做思想工作,延緩付款期限。

執行法官在與滿某溝通時,瞭解到疫情對該公司生產經營影響很大,不僅需要向銀行貸款盤活公司資金鍊,復工復產在即也需大量資金週轉,如果此時法院繼續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企業可能無法繼續經營。考慮到當前正值春耕備耕時節,也是伊犁某農業發展公司投產經營的關鍵時期,為幫助企業儘快復產脫困,執行員通過微信、電話等方式反覆與雙方當事人溝通,一方面向申請人釋法明理,說明企業當下的困境,希望申請人能夠寬限期間,另一方面向被執行人說明申請人的生活困難及擔憂,希望被執行人能夠先支付一部分工資緩解申請人眼下的生活困境,最終引導2名申請人與被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雙方簽訂書面和解協議,被執行人伊犁某農業發展公司當場支付申請人勞務費20000元,剩餘案款及利息於2020年4月底一次性付清。

促成和解後,執行員第一時間屏蔽了被執行人伊犁某公司失信人員名單,保障企業順利復工的同時,維護了2名申請人的合法權益。(鄭雲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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