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宅基地:不得違法違規買賣或變相買賣

10月15日,農業農村部發布《農業農村部關於積極穩妥開展農村閒置宅基地和閒置住宅盤活利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依法規範盤活利用行為,進一步加強宅基地管理,防止侵佔耕地、大拆大建、違規開發,不得違法違規買賣或變相買賣宅基地,嚴格禁止下鄉利用農村宅基地建設別墅大院和私人會館。

「政策」宅基地:不得違法違規買賣或變相買賣


《通知》強調,積極穩妥開展農村閒置宅基地和閒置住宅盤活利用工作,要守住盤活利用底線。嚴守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的底線。支持地方大膽創新、積極探索,不搞“一刀切”,不得強迫命令。

《通知》要求,因地制宜選擇盤活利用模式。鼓勵利用閒置住宅發展符合鄉村特點的休閒農業、鄉村旅遊、餐飲民宿、文化體驗、創意辦公、電子商務等新產業新業態,以及農產品冷鏈、初加工、倉儲等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項目。支持採取整理、復墾、復綠等方式,開展農村閒置宅基地整治,依法依規利用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等政策,為農民建房、鄉村建設和產業發展等提供土地等要素保障。

支持培育盤活利用主體。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採取自營、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種方式盤活利用農村閒置宅基地和閒置住宅。鼓勵有一定經濟實力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對閒置宅基地和閒置住宅進行統一盤活利用。支持返鄉人員依託自有和閒置住宅發展適合的鄉村產業項目。引導有實力、有意願、有責任的企業有序參與盤活利用工作。

「政策」宅基地:不得違法違規買賣或變相買賣


鼓勵創新盤活利用機制。研究發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農村閒置宅基地和閒置住宅盤活利用項目。推動金融信貸產品和服務創新,為農村閒置宅基地和閒置住宅盤活利用提供支持。結合鄉村旅遊大會、農業嘉年華、農博會等活動,向社會推介農村閒置宅基地和閒置住宅資源。

穩妥推進盤活利用示範。突出鄉村產業特色,整合資源創建一批民宿(農家樂)集中村、鄉村旅遊目的地、家庭工場、手工作坊等盤活利用樣板。總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模式,探索一套規範、高效的運行機制和管理制度。

依法規範盤活利用行為。防止侵佔耕地、大拆大建、違規開發,確保盤活利用的農村閒置宅基地和閒置住宅依法取得、權屬清晰。要堅決守住法律和政策底線,不得違法違規買賣或變相買賣宅基地,嚴格禁止下鄉利用農村宅基地建設別墅大院和私人會館。要切實維護農民權益,不得以各種名義違背農民意願強制流轉宅基地和強迫農民“上樓”,不得違法收回農戶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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