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變法”為什麼能使弱小的秦國崛起統一天下

商鞅變法是戰國時期秦國秦孝公支持商鞅進行的一次比較徹底的封建化變法改革運動,此次變法壯大了秦國的國力,也為秦國後來統一全國奠定了基礎。

1.我們來看看當時的大背景

春秋戰國時期是分封制崩潰、中央集權制確立的過渡時期,在這一時期,鐵製農具的使用和牛耕的逐步推廣,導致原有的土地國有制,逐步被土地私有制所代替,地主和農民兩大對立的階級產生。新興軍功地主階級隨著經濟實力的增長,要求獲得相應的政治權利,從而引起了社會秩序的變動。

因此,紛紛要求在政治上進行改革,發展封建經濟,建立地主階級統治。各國紛紛掀起變法運動,如魏國的李悝變法、楚國的吳起變法等。

戰國初期,秦國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產生和賦稅改革,都晚於其餘六國,社會經濟的發展落後於齊、楚、燕、趙、魏、韓六個大國。

“商鞅變法”為什麼能使弱小的秦國崛起統一天下

為了增強秦國實力,在諸侯國的爭霸中處於有利地位和不被別國吞併,秦孝公發佈招賢令引進人才,變法圖強。

2.我們來看一下經過,變法就會有阻力。

公元前359年,秦孝公打算在秦國國內進行變法,又害怕國人議論紛紛,所以猶豫不決。

舊貴族代表甘龍、杜摯起來反對變法,最終在商鞅的說辭和秦孝公的頂力支持下放棄了抵抗。

商鞅在變法之前為了提高政府的公信力,讓老百姓相信他未來的變法是真的,採取了一定的措施,這就有立木為信的故事了。

“商鞅變法”為什麼能使弱小的秦國崛起統一天下

發佈告示:

有誰能把這根木條搬到集市北門,就給他十兩黃金。

百姓們感到奇怪,沒有人敢來搬動。

商鞅又出示佈告說:

“有能搬動的給他五十兩金(古時的“金”實際為黃銅)。”

有個人壯著膽子把木頭搬到了集市北門,商鞅立刻命令給他五十兩黃金(黃銅)。

3.施展變法首先頒佈了墾草令

主要內容是:刺激農業生產;抑制商業發展;重塑社會價值觀,提高農業的社會認知度;削弱貴族、官吏的特權,讓國內貴族加入到農業生產中;實行統一的稅租制度等改革方略。

4.第一次變法

《墾草令》在秦國成功實施後,秦孝公於公元前356年任命商鞅為左庶長,在秦國國內實行第一次變法。

其主要內容有:

(一)頒佈並實行魏國李悝的《法經》,增加連坐法,輕罪用重邢。

(二)廢除舊世卿世祿制,獎勵軍功,禁止私鬥,頒佈按軍功賞賜的二十等爵制度。

(三)重農抑商,獎勵耕織,特別獎勵墾荒;規定生產糧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勞役和賦稅,以農業為“本業”,以商業為“末業”,並且限制商人經營的範圍,重徵商稅。

(四)焚燒儒家經典,禁止遊宦之民。

(五)強制推行個體小家庭制度。

第一次變法擴大了國家賦稅和兵徭役來源,為秦國經濟實力和軍事實力的壯大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5.第二次變法

其主要內容有:

(一)廢除貴族的井田制,開阡陌封疆”,廢除奴隸制土地國有制,實行土地私有制,國家承認土地私有,允許自由買賣。

(二)普遍推行縣制,設置縣一級官僚機構;“集小都鄉邑聚為縣”,以縣為地方行政單位,廢除分封制,“凡三十一縣”,縣設縣令以主縣政,設縣丞以輔佐縣令,設縣尉以掌管軍事。縣下轄若干都、鄉、邑、聚。

(四)統一度量衡制,頒佈度量衡的標準器。

(五)編訂戶口,五家為伍,十家為什,規定居民要登記各人戶籍,開始按戶按人口徵收軍賦。

(六)革除殘留的戎狄風俗,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規定凡一戶之中有兩個以上兒子到立戶年齡而不分居的,加倍徵收戶口稅。這是對第一次變法中“異子之科”法令的補充,也是對社會風俗的規範。

經過商鞅變法,秦國的舊制度被徹底廢除,經濟得到了發展,秦國逐漸成為戰國七雄中實力最強的國家,為後來秦王朝統一天下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