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韓山峰拒不履行遭曝光火速圍觀舉報

失信人韓山峰拒不履行遭曝光火速圍觀舉報

韓山峰

【案情介紹】原告王愛景訴被告韓山峰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我院於2018年9月28日作出(2018)豫1624民初3223號民事判決書,判決如下:被告韓山峰於判決生效後十日內償還原告王愛景225933元。判決書生效後,被告韓山峰未主動履行判決書確定的法律義務。2018年11月12日,原告向我院申請強制執行。我院依法向被執行人韓山峰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及財產報告令,被執行人一直未履行。

失信被執行人:韓山峰

性別:男

身份證號碼:412728198106075270

戶籍所在地:沈丘縣老城鎮後東行政村東村95號

執行案號:(2019)豫1624執425號

執行依據:(2018)豫1624民初3223號民事判決書

執行法院:周口市沈丘縣人民法院

履行標的:225933元

失信情形: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法律義務

舉報電話:18625738203

沈丘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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