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城區檢察院批准逮捕一起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

2019年10月21日,我院受理一起由朝陽市公安局新華分局提請批准逮捕的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該案主犯系龍城區中山大街“致青春歌廳”經營者侯某甲、侯某乙及李某。經查,三名犯罪嫌疑人自2018年至今,以盈利為目的,長期招攬未成年少女在歌廳內從事陪唱工作。期間,三名主犯將陪唱少女拘禁在承租的三處房屋內,並僱傭7名服務生進行嚴密看管,同時,侯某甲、及其小弟邸某某及李某還經常使用皮帶、鞋底、電棍等工具對陪唱少女進行威脅、毆打,致陪唱少女不敢反抗。

偵查機關立案偵查後,本院責成辦理未成年人案件、涉黑涉惡案件檢察官提前介入偵查,引導偵查機關取證。10月9日,經區委政法委組織區法院、新華分局及本院就該案犯罪性質進行會商,因該團伙涉案人數多達10人,糾集者相對固定、內部分工明確,在長達2年的時間內,團伙人員多次針對未成年實施非法拘禁犯罪行為,嚴重擾亂社會秩序,最終將該犯罪團伙定性為惡勢力犯罪集團。

2019年10月28日,經我院依法審查,以該團伙涉嫌非法拘禁罪批准逮捕偵查機關報捕的8名犯罪嫌疑人,並建議偵查機關繼續追捕2名涉案成員。

龍城區檢察院批准逮捕一起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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