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別兩寬,各生歡喜”原來那是中國最早的離婚協議

“一別兩寬,各生歡喜”原來那是中國最早的離婚協議

中華文化源遠流長、博大精深,不知道哪天哪個故紙堆裡的句子就火了。這不,

一別兩寬

各生歡喜

這八個字突然就爆火起來了。

在CNKI(中國知網,對,就是“知網是啥?”那個“知網”)上進行檢索,你會發現,“一別兩寬,各生歡喜”這個句子在中國學術期刊上的出現,最早只能追溯到1994年4月30日,出現文章總篇數也很少。所以估計這個句子還真沒怎麼火過:)

這更反襯出文案創作者實在是高啊!不過,據說,《知否知否》裡出現過哈。

因為這則文案使用的這一句,無論是表面文義,還是深層寓意,抑或是典故出處,都十分貼切、堪稱經典,絕對是上乘佳作!

“一別兩寬,各生歡喜”原來那是中國最早的離婚協議

表面文義

相信很多人更願意把這兩句直接理解為:

一拍兩散,各尋新歡。

哇!好貼切的樣紙!

形式分析

明明是駢體文的上下句,非要讓倆人各說一句。

既可以看成是一個整句分了兩片——分。

也可以看成是兩片合成了一整句——合。

就看具體的上下文和語境了。

進退自如!

“一別兩寬,各生歡喜”原來那是中國最早的離婚協議

典故出處

這個嘛可就更絕了!

看官您可能只是覺得這句子還有點意思,卻並不一定知道,這句子直接來源於中國歷史上目前所知最早的“離婚協議書”——“放妻書”或“放妻手書”。

之所以很多人只知道中國古代有丈夫單方面休妻的“休書”,而不知道中國古代還曾經有過“放妻書”這種夫妻協商一致離婚的離婚協議書,是因為雖然它的產生歷史比較早,但中間消失了,而它重新進入現代人視野的時間卻並不長。它的發現,源自敦煌。甚至,有可能,它就只存在於敦煌和當時的中國西域。

1907年,大名鼎鼎的荷蘭裔英國探險家斯坦因在敦煌莫高窟的藏經洞裡蒐集了很多中國古代的文書和畫卷。

“一別兩寬,各生歡喜”原來那是中國最早的離婚協議

後來,這些寫本被整理出版。一位研究中國法制史的日本學者仁井田陞從中發現了一些資料。比如,這張編號為:S.343 (其中的S,即代表斯坦因)的文書↓

“一別兩寬,各生歡喜”原來那是中國最早的離婚協議

這份文書的標題為:

某專甲謹立放妻手書

現代研究者一般都認為,這應該不是一份具體的放妻書,而是放妻書的格式樣本。其中赫然寫著:

一別兩寬,各生歡喜

(上圖中紅色方框所示位置)

仁井田陞先生在敦煌、吐魯番文書中還發現了其他一些“放妻”書(日本學者這種翻故紙堆的精神非常值得我們學習!)。例如:

“一別兩寬,各生歡喜”原來那是中國最早的離婚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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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別兩寬,各生歡喜”原來那是中國最早的離婚協議

在他的著作《中國身分法史》一書中(誰把這本書看成了《中國分身法術史》的,自己罰站去!),他對敦煌寫本中發現的《放妻書》進行了一些研究。

“一別兩寬,各生歡喜”原來那是中國最早的離婚協議

仁井田陞的著作s

此後,開始陸續有學者研究“放妻”與“休妻”的不同,“放妻書”中所反映的“放妻”實踐與《唐律》中“和離”的關係等問題。

目前,大家基本上都認可,“放妻書”是9-10世紀時中國夫妻辦理協議離婚時所需文書的官方或半官方的格式樣本

說到這裡,大家一定就明白了,文案小組們從中國古代,而且是現存最早的離婚協議書裡,找到這麼一個金句,然後用於文案,還處心積慮地讓倆人各用一半當暗號,實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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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層底蘊

這一批中國最早的“離婚協議書”紙面背後,還有沒有更多不為人知的東西呢?

如果我們仔細看這些《放妻(手)書》(原文附於文末,如果能看得懂的話),我們會發現,其中有大量的佛教元素——“因”“果”“緣”等等等等。

佛教經典《賢愚經》(名為“經”,其實是“故事集”)中所記的第十六則故事名為《微妙比丘尼品》(另見於《大方便佛報恩經》卷五《慈品》、《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雜事》卷三十、三十一),講的是就是夫妻之間緣分的故事。

因為故事主人公微妙比丘尼前世今生幾段婚姻中的因果緣由實在是太曲折離奇,因而被拿來進行藝術加工創作,繪於莫高窟第296窟(開鑿於北周時期)窟頂西坡和北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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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妙比丘尼壁畫(局部)

注意到了嗎?又是敦煌,對,敦煌!

以敦煌莫高窟為典型代表、集中突出反映的佛教文化與9-10世紀中國社會生活、中國法律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

發現於敦煌的《放妻書》體現佛教元素,也就十分正常了。

“一別兩寬,各生歡喜”這一句中也少不了佛教的元素。對,就是這個“歡喜”或“生歡喜”。

“歡喜”是佛教漢譯經典中特別喜歡使用的一個詞彙,佛教經典往往以“皆大歡喜”告一段落,所以“皆大歡喜”隨著佛教對中國的影響加深,也成了成語。

“歡喜”一詞意味著凡人參透了佛教教義的精妙之處,達到了至善、至樂等非常美好的境界。這一詞彙與“解脫”有關,與“苦難”相對。

在《大方廣佛華嚴經》(簡稱《華嚴經》)中,就經常提到“歡喜”“生歡喜”“眾生歡喜”等字眼。《華嚴經》中說菩薩有十種德行,第一個便是“歡喜行”,即讓世上所有人都“歡喜”(佛教意義上的“歡喜”)。

《大方廣佛華嚴經卷第四十·普賢菩薩行願品》中更是明確講:

若令眾生生歡喜者,

則令一切如來歡喜。

顯然,佛教教義認為,要想讓佛歡喜,那就要讓“眾生”都歡喜,最終才能讓自己“歡喜”。

所以“一別兩寬”一方面是使從“夫妻不相安諧”(《唐律》原文)的不快樂狀態中解脫出來,實現“兩”個人的心情“寬舒”,而且還是相互使對方“生歡喜”心的一種手段。

度人即度己,何樂而不為?所以,這一套文書格式有其深厚的內在文化底蘊,不要小瞧了它。

“一別兩寬,各生歡喜”原來那是中國最早的離婚協議

餘 論

一篇好的文書,擺事實、講道理,把教義(天理)、人情、國法(《唐律》允許“和離”)三者很好地結合在一起,跨越數千年,仍為人們所稱道,甚至是引用。

文書寫得好,一篇永流傳!

各位法律人,在寫作法律文書的時候,不得不慎思之,更應該時習之啊!

附:某專甲謹立放妻手書原文

蓋說夫婦之緣,恩深義重,論談共被之因,結誓幽遠。凡為夫婦之因,前世三年結緣,始配今生夫婦;若結緣不合,比是怨家,故來相對。妻則一言十口,夫則反木生嫌,似貓鼠相憎,如狼犬一處。既以二心不同,難歸一意,快會及諸親,各還本道。願妻娘子相離之後,重梳蟬鬢,美掃娥眉,巧逞窈窕之姿,選聘高官之主。解怨釋結,更莫相憎。一別兩寬,各生歡喜。於時年月日謹立除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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