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各區"統籌排序"規則詳解!

浦東新區


浦東新區在《意見》中,對“統籌排序”介紹的最具體、最清楚。

第1序列:“戶籍地與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學生。按學生本區常住戶籍所在地地址安排對口入學,戶主須是學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房產證產權人須為戶主本人(全部或共同共有產權);學生本人為戶主的,房產證產權人須為學生本人(全部或共同共有產權)或其父母(全部或共同共有產權)。戶籍遷入日期、產證上的登記日期截止為2020年4月23日,辦理入學手續截止日為8月10日。


2020年,如某校對口招生區域內符合上述入學條件的“戶籍地與居住地一致”登記入學適齡兒童網上報名公辦小學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數,招辦將按照適齡兒童戶籍遷入時間先後排序安排入學,超額部分作統籌安排。


第2序列:本市戶籍、人戶分離(居住地具備相應房產證)的學生。

待區域內“戶籍地與居住地一致”學生安排後,視學校招生情況,按房產證地址就近安排公辦學校,房產證產權人須為學生父母(全部或共同共有產權)或其本人(全部或共同共有產權)。產證上的登記日期截止為2020年4月23日,辦理入學手續截止日為8月10日。


第3序列:符合入學條件的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其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標準分值。居住地有相應房產證的(產權人為學生父母或其本人,並全部或共同共有產權),參照本市戶籍、人戶分離(居住地具備相應房產證)的學生就近安排入學,產證上的登記日期截止為2020年4月23日。居住地無相應房產證的,根據實際居住地址,統籌安排入學。辦理入學手續截止日為8月10日。


第4序列:動遷戶子女。因動遷原因,戶籍尚未遷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產尚未辦理產證的,如動遷安置地配套學校已具備招生條件,可憑動遷協議書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學。另行租賃房屋居住的,統籌安排入學。


第5序列:本市戶籍居住本區廉租房(經濟適用房)的適齡兒童、少年。廉租房(經濟適用房)的承租人(買受人)須是學生父母(提供相關證明),可按居住的廉租房(經濟適用房)地址就近安排入學。


第6序列:本市外區戶籍、人戶分離(居住地無相應房產證)的適齡兒童、少年。本市外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憑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出具的《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申請在本區就讀的,按居住地統籌安排入學。初中階段招生,辦理申請回戶籍(居住)地就讀手續的截止日期為4月13日。小學階段招生,辦理申請回戶籍(居住)地就讀手續的截止日期為4月23日。


第7序列:其餘符合入學條件的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父母一方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且一年內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補繳,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許補繳的除外)或連續3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登記。


符合入學條件的來滬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在本區就讀的,其所持的居住證件上的居住地址,應與其父母所持居住證件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區。


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小學階段入學,以安排進入公辦學校為主,部分區域確實無法安排公辦學校入學的,統籌安排進入政府購買服務的民辦小學就讀。本區在園的適齡隨遷子女原則上按就讀幼兒園,統籌安排入學。非在園的適齡隨遷子女在規定的時間內,按居住地址就近選擇區級指定登記點完成入學信息登記,統籌安排入學。


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初中階段入學,在本區有小學學籍、符合入學條件的隨遷子女,原則上按就讀小學統籌安排入學。新來滬的五年級隨遷子女,需在本區就讀初中六年級的,可在規定的時間內,自行前往有學額的公辦初中登記報名。辦理入學手續的截止日為8月10日。


第8序:殘疾兒童、少年。有特殊教育需求的殘疾兒童可直接到浦東新區特殊教育學校、浦東新區輔讀學校、浦東新區致立學校或浦東新區觀瀾小學、浦東新區高行小學、浦東新區新場實驗小學、浦東新區書院小學、上海市宣橋學校開設的特教班申請入學。


第9序列:香港、澳門、臺灣適齡兒童、少年。香港、澳門、臺灣學生持本人香港或澳門永久居民身份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港澳居民居住證》《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和《本市境外人員住宿登記表》,安排入學時,視學校招生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第10序列:外籍適齡兒童、少年。

外籍學生持本人有效簽證外國護照(須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居留許可頁,且有有效往來簽證)和《本市境外人員住宿登記表》,安排入學時,視學校招生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第11序列:其他符合入學條件的學生。除上述情況以外,其他符合在本區入學的學生,由招辦視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閔行區


閔行區公辦小學


第1序列:人戶一致。戶籍地(戶主為直系親屬或本人)與居住地(產權人為直系親屬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的適齡兒童,當報名人數不超過對口學校招收計劃數時,安排就近入學。


當報名人數超過對口學校招收計劃數時,按照適齡兒童戶籍遷入時間先後排序安排入學,超出部分實行區域內統籌安排入學。


第2序列:人戶分離。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選擇居住地登記入學的,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根據區域內實際情況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


市集體戶籍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就讀,本市戶籍居住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可憑戶口簿及相關居住證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記入學。


第3序列:來滬人員隨遷子女。閔行區《意見》沒有對是否有積分、是否有房產的非滬籍人員進行排序,但不排除學校自行排序。


閔行區公辦初中


第1序列:滬籍學生。以“人戶一致優先”原則,安排學生對口入學;同時採取居住地段對口、小學劃片對口等方式安排學生入學。九年一貫制公辦學校的小學畢業生原則上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就讀。各類初中學校不得招收無學籍材料的學生。


第2序列:非滬籍學生。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統籌安排至公辦初中就讀。


徐彙區


徐彙區公辦小學


第1序列:人戶一致。對於本區戶籍地(戶主為直系親屬或兒童本人)與居住地(產權人為直系親屬或兒童本人)一致的適齡兒童,當報名人數不超過對口學校招收學額時,安排就近入學。


當報名人數超過對口學校招收學額時,按照入戶籍時間長短順序安排入學,超出學額部分實行區域內統籌安排入學。


第2序列:人戶分離。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選擇居住地登記入學的,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再根據區域內實際情況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


本市集體戶籍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就讀,本市戶籍居住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記入學。


第3序列:來滬人員隨遷子女。符合就讀條件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統籌安排進入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優先安排持有積分達標的《上海市居住證》人員的子女。


徐彙區公辦初中


繼續實行按學生戶籍性質,採用小學對口入學、劃塊電腦派位入學相結合的方法。


虹口區


虹口區公辦小學


第1序列:人戶一致。本區“人戶一致”的適齡兒童,當公辦小學報名人數大於招生計劃數時,學校根據適齡兒童與戶主關係、房產情況、戶籍遷入時間等要素排序安排入學。


第2序列:人戶分離。選擇申請在居住地就讀的人戶分離適齡兒童,按照“人戶一致優先”原則,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根據報名人數和已分配入學情況,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實施細則另行制定)。


本區集體戶籍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就讀。居住本區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可憑戶口簿及相關居住證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記就近入學。


第3序列:來滬人員隨遷子女。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安排。報名信息核對通過的,按照《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持本區房產證情況、《上海市居住證》《就業失業登記證》年限等先後順序,統籌安排隨遷子女入學。


虹口區公辦初中


1.公辦初中的招生繼續執行一所或幾所小學對口一所中學的統配辦法。本區小學就讀的五年級學生按對口統配原則升入相應的公辦初中就讀,九年一貫制學校的五年級學生原則上全部升入本校初中部。初中學校不得招收無小學學籍材料的學生。


2.跨區就讀或本區跨聯合招生地塊就讀的本市戶籍小學五年級學生,可根據實際情況申請回戶籍(居住)地就讀初中。確需回戶籍(居住)地入學的學生,應向就讀小學申請,由學校告知審核證件、網上申請、統籌安排等事項。家長填報《本市戶籍學生回戶籍(居住)地就讀申請表》(申請跨區就讀的學生家長鬚在網上進行填報),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將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至公辦初中就讀(按居住地登記入學實施方案另行制定)。辦理申請回戶籍(居住)就讀手續的截止日為4月13日。


3.對已在本區小學就讀的非本市戶籍小學五年級畢業生,統籌安排至公辦初中就讀。初中學校應告知學生及家長完成義務教育後報考高中階段學校的相關規定和政策。


4.在外省(自治區、直轄市)就讀五年級的本市戶籍、符合條件的非本市戶籍學生,如需在本區就讀六年級的,須攜帶相關證件(參照一年級新生入學所需證件)到義務教育招生辦公室(祥德路141號)辦理入學信息登記手續(截止日為2020年8月10日)。審核通過的,統籌安排至公辦初中就讀。


楊浦區


楊浦區公辦小學


第1序列:人戶一致。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


第2序列:人戶分離。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戶籍在外區、居住在本區,或者戶籍在本區、居住地與戶籍地不在同一街道的,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資源分佈情況在區域內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


本市戶籍的集體戶口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就讀。本市戶籍居住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可憑戶口簿及相關居住證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記入學,由區教育局安排就近入學。


第3序列:來滬人員隨遷子女。楊浦區《意見》沒有對是否有積分、是否有房產的非滬籍人員進行排序,但不排除學校自行排序。


楊浦區公辦初中


1、本區公辦初中學校全部採用小學對口升入初中方式,按照小學畢業生“免試劃塊、相對就近、動態輪換、對口直升”的原則具體操作。


2.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學。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畢業學生統籌安排至公辦初中就讀。初中學校應告知學生及家長完成義務教育後報考高中階段學校的相關規定和政策。


黃浦區


黃浦區公辦小學


第1序列:人戶一致。公辦小學招生,對於本區戶籍地(戶主為直系親屬或兒童本人)與居住地(產權人或承租人為直系親屬或兒童本人)一致的適齡兒童,當報名人數不超過對口學校招收學額時,安排對口入學;當報名人數超過對口學校學額時,按照入戶籍時間長短順序安排入學,超出學額部分實行區域內統籌安排入學。


第2序列:人戶分離。區教育行政部門將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根據區域內實際情況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


本市戶籍的集體戶口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就讀。


第3序列:來滬人員隨遷子女。黃浦區《意見》沒有對是否有積分、是否有房產的非滬籍人員進行排序,但不排除學校自行排序。


黃浦區公辦初中


強化政府義務教育責任,結合優質均衡發展區的創建要求,按照公辦學校“免試就近入學”原則,確保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全區小學五年級學生在參加畢業考試後,全部以小學相對就近對口進入公辦初中學校預備年級。


靜安區


靜安區公辦小學


第1序列:滬籍學生。區教育局結合本區實際,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在區域內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


本區集體戶籍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就讀。本區戶籍居住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可憑戶口簿及相關居住證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記驗證,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就近入學。


第2序列:非滬籍學生。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實行“集中報名、相對就近、統籌安排”的入學辦法。


靜安區公辦初中


1、公辦初中學校招生採用相對就近小學對口或部分電腦派位的方法,小學畢業生免試入學。


2、公辦寄宿制學校(上海市回民中學除外)限在本區範圍內招生。當報名的學生人數少於學校招生計劃數時,學校應如數錄取;報名的學生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數時,學校可採用“電腦派位”等辦法錄取學生。


長寧區


長寧區公辦小學


根據生源、學校分佈情況,均衡配置教育資源,確定各校對口招生入學範圍與招生計劃,統籌兼顧,合理安排適齡兒童入學。


長寧區的《意見》,沒有對排序進行具體說明,只是提出“統籌兼顧、合理安排”。


長寧公辦初中招生


根據區內中小學設點佈局的實際情況,相對就近均衡配置生源,實行部分劃片電腦派位和部分對口入學相結合的初中入學辦法。其他符合長寧區初中招生條件的學生,將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資源分佈情況在區域內統籌安排。


嘉定區


嘉定區公辦小學


第1序列:人戶一致的適齡兒童。本區戶籍的適齡兒童,戶口簿戶主為本人或其直系親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相應的產權人僅為本人或直系親屬的住宅類房產證或農村自有宅基地證(以下簡稱房地產證)的,在4月23日前經現就讀幼兒園審驗核實戶口簿、相應的房地產證。根據“就近免試入學”的原則,安排適齡兒童入學。


當報名人數不超過對口學校招收計劃數時,安排就近入學;當報名人數超過對口學校招收計劃數時,按照適齡兒童戶籍遷入時間先後排序安排入學,超出部分實行區域內統籌安排入學。


第2序列:配住本區廉租房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配住本區廉租房的本市戶籍兒童,須在4月23日前至規定地點審驗核實廉租房相關材料證明、戶口簿等。就讀本區幼兒園的適齡兒童至就讀幼兒園審驗,其他幼兒至居住地街鎮教委審驗。配住本區廉租房的本市戶籍兒童入學,由區教育局視公辦學校招生實際情況安排就近入學。


第3序列:申請“人戶分離”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選擇在本區申請跨區居住地入學,憑本區《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截止日為4月23日,以下簡稱《回執》),到《回執》上居住地所屬街鎮辦理入學登記手續。


本區其他寄放戶口(含集體戶口)的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由區教育局視公辦學校招生實際情況統籌安排。


第4序列:來滬人員隨遷子女適齡兒童。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小學階段以進入公辦學校為主,部分街鎮如公辦教育資源緊缺,可統籌安排進入政府購買服務的民辦隨遷子女小學就讀。街鎮要依據區域教育資源和入學需求制定相應入學統籌或積分辦法,並報區教育局審核備案。


嘉定區公辦初中


公辦初中就近免試入學。4 月13 日,現就讀小學須向本區戶籍小學五年級學生的父母(或指定監護人)送達就近免試入公辦初中告知書。


普陀區


普陀區公辦小學


第1序列:人戶一致。公辦小學按照教育行政部門確定的招生範圍和招生計劃,以“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優先”和“區域內統籌安排”相結合為原則,免試就近招收學生。


第2序列:人戶分離。區教育行政部門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實施方案,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在區域內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


本市戶籍的集體戶口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就讀


第3序列:來滬人員隨遷子女。普陀區《意見》沒有對是否有積分、是否有房產的非滬籍人員進行排序,但不排除學校自行排序。


普陀區公辦初中


公辦初中實行小學對口招生。確需跨區回戶籍(居住)地入學的學生,應向所就讀小學提出申請,由學校告知審核證件、網上申請、統籌安排等事項,家長在網上填報《本市戶籍學生回戶籍(居住)地就讀申請表》,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由戶籍(居住)地的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進入公辦初中學校就讀。


寶山區


寶山區民辦小學


堅持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以下簡稱“公辦中小學”)免試就近入學與統籌安排相結合原則。本區戶籍人戶一致(特殊政策規定除外)的適齡兒童劃塊對口入學,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分層按序統籌安排入學,保障轄區內符合條件的兒童享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本區按照“戶籍與居住地一致優先”原則,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在鎮、街道(學區)內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


在本區辦理的本市戶籍的集體戶口、公共戶口及公租房內適齡兒童在實際居住地申請就讀,按照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居住地申請就讀的辦法,統籌安排入學。


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小學階段以統籌安排進入公辦學校為主,部分地區公辦教育資源緊缺的,統籌安排進入政府購買服務的民辦小學就讀。


寶山區公辦初中


公辦初中按戶籍劃塊免試就近入學原則,按招生計劃和招生範圍,系統自動調配戶籍學生進入對口學校接受義務教育。


松江區


松江區公辦小學


根據“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依據生源分佈情況,結合本區教育資源情況,實行對口入學,統籌兼顧,合理安排,確保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


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在區域內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


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小學階段,統籌安排進入政府購買服務的民辦小學就讀。


松江區公辦初中


公辦九年一貫制學校小學畢業生原則上升入本校就讀六年級,有空額的公辦九年一貫制學校和公辦純初中按照規定學區入學方式入學。


回戶籍(居住)地就讀的學生,由戶籍(居住)地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進入公辦初中學校就讀。


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畢業學生統籌安排至公辦初中或分校就讀。


青浦區


青浦區公辦小學


本區所有公辦小學堅持“免試入學”原則,採取戶籍地段對口、居住地段對口或“電腦派位”等方式安排學生入學。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在區域內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


本市戶籍的集體戶口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就讀。本市戶籍居住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可憑戶口簿及相關居住證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記入學,由區教育行政部門安排就近入學。


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各校要在教育局相關部門的統籌安排下根據有關要求,切實做好來滬人員隨遷子女招生入學工作。


青浦區公辦初中


本區所有公辦初中堅持“免試入學”原則,採取戶籍地段對口、居住地段對口或“電腦派位”等方式安排學生入學。


金山區


1、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安排


居住地在本區且“人戶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根據其居住地所在的街鎮對口安排小學、初中入學。


當報名人數超過對口學校招收學額時,區教育局將按照適齡兒童與戶主關係、入戶年限等要素排序安排入學,超出學額部分實行區域內統籌安排入學;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屬於三代直系親屬以外的掛靠戶口,由區教育局在區域內統籌安排入學。


居住地在本區但非“人戶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根據其居住地所在的街鎮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2、隨遷子女入學安排


根據轄區內公辦學校學位數,統籌安排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入學。


1.對符合基本條件的隨遷子女,如果本人或其法定監護人持有本區自有住宅類產權房的,在住宅類產權房所在地統籌安排進入公辦學校入學。


2.對符合基本條件的隨遷子女,如果本人或其法定監護人在本區沒有住宅類產權房,只有租賃房的,在公辦教育資源緊缺的情況下,統籌安排進入周邊的公辦學校就讀。


3.隨遷子女本人持有投靠類居住證者,在統籌安排時優先。


4.隨遷子女父母一方持有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120分)者,在統籌安排時優先。


奉賢區


奉賢區公辦小學


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資源分佈情況在區域內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


本市戶籍的集體戶口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就讀。本市戶籍居住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可憑戶口簿及相關居住證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記入學,由區教育局安排就近入學。


來滬人員隨遷子女招生。我區隨遷子女招生實施網上入學申請,家長在規定時間內登陸“奉賢區教育事務受理中心”微信公眾號提交入學申請材料。


奉賢區公辦初中

本區所有公辦初中根據“免試入學”、學區對口原則,按照區教育局下達的新生名單和學籍材料進行招生報名工作。初中學校不得招收無學籍材料的學生。


崇明區


崇明區公辦小學


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資源分佈情況在區域內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


本市集體戶口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就讀。本市戶籍居住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可憑戶口簿及相關居住證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記入學,由教育局安排就近入學。


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報名公辦小學,安排在本區公辦小學就讀。


初中入學方式


公辦初中採取居住地段對口或“電腦派位”等辦法安排學生入學。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學。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畢業學生根據學校資源分佈情況統籌安排至公辦初中就讀。


各區“統籌排序”情況分析


本文前面介紹的各區統籌排序,主要是根據各區發佈的《意見》內容,進行了摘要整理。


通過整理可以看出,浦東新區對統籌排序進行了詳細規定,其它各區僅進行了大致說明,但通過往年招生情況來看,各區學校在實際錄取時,基本是按照浦東的排序進行統籌招生的。其排序安排情況基本如下:


第1序列:“戶籍地與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學生。

第2序列:本市戶籍、人戶分離(居住地具備相應房產證)的學生。

第3序列:來滬人員隨遷子女,有《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標準分值,且有房產。

第4序列:動遷戶子女。

第5序列:本市戶籍居住本區廉租房(經濟適用房)的適齡兒童、少年。

第6序列:本市外區戶籍、人戶分離(居住地無相應房產證)的適齡兒童、少年。

第7序列:來滬人員隨遷子女,有《上海市居住證》,無積分和房產。

第8序列:有特殊教育需求的殘疾兒童。

第9序列:香港、澳門、臺灣適齡兒童、少年。

第10序列:外籍適齡兒童、少年。

第11序列:其他符合入學條件的學生。


當然,這個排序並非各區的統籌排序官方版本,僅作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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