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底前,這些事業單位全部轉為企業,取消事業編制?

在機構改革中,雖然目前還沒有關於領導幹部恢復提前“退居二線”的說法(領導職數大量減少,退居二線的政策也不是就徹底沒有重新使用的可能),但卻明確提出了“臨近退休人員可以提前交由社保部門接管”,在提前退休的政策上,放寬了病休的條件,以及對工人、幹部工作年限的要求,只要是距退休5年,都可以申請提前退休,交由社保部門接管。

2020年底前,這些事業單位全部轉為企業,取消事業編制?

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有哪些?

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是以營利為目的,提供的產品或服務不屬於政府必須提供的公益服務範圍。

這類的事業單位主要有:

賓館,招待所,經營性康復療養,工程建設、維修、養護,工程勘察設計,技術開發類科研,商業性地質勘査,市政公用經營與作業,經營性水利工程管理,農場、園藝場、養殖場、招投標代理,一般性評審認證,諮詢服務,評估鑑定,面向社會的培訓機構,房屋修繕,物業、車輛服務,部門文印機構,投融資,擔保,糧食收儲,物資、圖書、儀器設備供應,非時政類報刊,一般文藝院團,影劇院,影視音像製作銷售,演出中介等。

隨著社會的發展進步,很多事業單位已經不適應社會發展需求,造成資源浪費,體制崗位會越來越少,有混飯吃的這種人也會越來越少,很多人一時間還無法接受這個事實,但是社會本來就應該往前發展的,也只有不斷加強學習,提升自己的專業技能,才會不懼改變。

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人員分流安置有三個基本原則:

1、總的安置原則,是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安置整合、撤銷後的分流人員。

2、為了解決臨退休人員安置問題,工勤人員工資滿20年、幹部工作滿30年,距離退休不足5年,可以申請提前退休,提前交由社保部門接管。病休和未滿年限但臨近退休年齡的,也可適當放寬條件限制。

3、對於招聘的合同制管理人員,包括合同工、臨時工、勞務派遣工等編外人員、自收自支人員、自定自籌類編制人員,統一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給予經濟補償後自主擇業。也可以隨企改制,安置到新成立的企業就業。

1、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安置。

"事"指職能,"編"是編制,"人"是人員,意思是連人帶編一起隨職能整合,職能整合到哪裡,人員編制一起調整到哪裡。

事業單位整合或者撤銷,其行政類職能劃歸相應的行政機關承擔,由於行政機關行政編制總量控制,不能隨職能大批量轉換整合進來的事業編制,機關又不允許混崗混編,使用事業編制,因此,行政類職能整合到機關,原來承擔職能的事業人員和編制,隨職能轉換為行政編制的可能性基本沒有。

只有公益類事業單位的公益服務職能剝離整合後,人員編制可以隨同職能整合到新的事業單位,個人身份和編制類型不發生改變。因此,還要加上一條人為的規定:同類性質的單位進行職能劃轉、整合時,可以執行“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即行政職能整合到行政單位,事業職能整合到事業單位。

2、招聘的合同制管理人員自主擇業。

由於行政部門、事業單位改革,都有精簡機構、精簡人員編制的要求,人員編制精簡在20%左右。而機構改革中,又要“妥善安置分流人員,不能簡單推向社會”,因此,受影響最大的,就是合同制管理的非正式職工。

自定自籌類編制及人員是地方政府自行核定的編制類型,多數省份早已經按要求清理結束。下一步根據機構改革需要,清理的就是其他合同制人員。《機構編制法》頒佈實施後,不允許出現法律規定之外的編制類型,再加上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要求將生產經營類職能改企經營,推向社會,因此,自收自支類事業單位、自收自支類編制將在2020年底之前撤銷,不再成立和使用。

所有合同制管理的自收自支人員、合同工、臨時人員等編外管理人員,將按《勞動合同法》規定,領取經濟補償後,自主擇業,或者隨企改制,安置到新成立的企業。

河北省試行行政執法機構改革,已經全面清理辭退了所有的臨時工、合同工、勞務派遣工,不允許執法隊伍中有編外合同工存在,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3、臨近退休人員可提前交由社保部門接管。

機構改革中,以提前退休政策為基礎,提出了對臨退休人員的安置方案。提前退休的政策各地執行政策基本統一,都是“工勤人員工資滿20年、幹部工作滿30年,距離退休不足5年,可以申請提前退休”,特殊工種人員年限可放寬至8——10年。

近年來,由於人口老齡化問題突出,許多省份停止了“提前退休”政策的審批,組織部門還全面叫停了領導幹部女50歲、男55歲提前“退居二線”、不擔任實職的做法,以前這種情況以“提高一級工資待遇”為條件,吸引領導幹部提前離崗,現在提前離崗不僅不允許,還被黨報黨刊嚴肅批評,定性為另一種“腐敗”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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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編制,事業編制,企業編制的區別,終於弄清楚了

行政編制

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公務員編制”的正規名字其實應該是指“行政編制”;國家財政負擔,就是大家說的,“吃皇糧的”。

事業編制

事業編制是比較複雜的一類,事業單位的本質是社會服務組織,介於行政機構和企事業單位之間;或者說,都有涉及。大概分以下幾類:全額撥款、參照公務員、自收自支、財政補貼。具體分類區別就是其經費來源不同。

企業編制

不是說一般的企業員工,而是是在事業或者行政單位,但卻是體制外的人員,就是通常說的編外人員、合同工、臨時工。這個說法特指的,或者說是事業編制中自收自支的那一類,也被稱作企業編制。

三種編制區別

經費來源不一樣:行政編制,國家財政全額負擔;事業單位按不同的種類,由國家財政或全部或部分或一點不負擔;企業編制理論上與國家財政無關。

待遇和地位不一樣:一般來說,在體制內的行政或事業單位中,行政編制地位最高、待遇最好,這裡所說的待遇包括工資、福利、升遷機會。行政編制最少、最稀缺,事業編制多,這兩種編制很佔資源。所以國家嚴格限制其數量。但事情有需要那麼多人做,出現了企業編制。

職能職責不同:理論上,公務員是“依法行政”的;而事業單位是全稱是公益性事業單位,部分事業單位也有公共服務、行政的職能;企業編制,算是體制外的。

2020年底前,這些事業單位全部轉為企業,取消事業編制?

三種編制的優劣

行政編制:公務員的優勢不必多說了,還有希望奮鬥成為官員,仕途光明。

事業編制:不一定比公務員差。事業單位待遇是和本身效益有關係的,沒有公務員那麼嚴格的約束。不過,事業單位即將進行改革,部分變成行政編制,部分變成企業編制,剩下的一部分才是公益性事業單位。

企業編制:事業單位或者行政單位的企業編制,前途可能會差一些,工作的待遇也有很大的差別,可能還會受一些歧視。

發展前景

工資待遇:公務員的工資待遇只升不降,這幾年國家正在逐步提高公務員的工資,有些地方工資漲幅還不小。

福利待遇:都說公務員穩定,那這個穩到底指什麼呢?在工資這塊,一是說該發的都會發,不會少你,五險一金、各種津貼、補貼、補助等應有盡有,還有供暖費、出差補助、加班餐補等等各種福利待遇齊全。二是隨著工作年限的增長和職位級別的上升,工資和各方面的待遇會隨之提高。

社會地位:一方面,官本位的思想在中國根深蒂固,家中有個吃皇糧的,說出去感覺是很有面子的一件事,“衙門有人好辦事”,不管現在還是不是真的“好辦事”,但是這種看法顯然還是為大部分人所認同的。另一方面,在某些特定崗位的公務員,確實能夠或多或少得到一些別人的尊重。還有,我國自古秉承精英治國的理念,公務員群體是公認的高素質群體,這也無形中也令他們的社會地位水漲船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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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事業單位農業服務中心編制人員在這次改革中,該何去何從?他們有發展前景嗎?

鄉鎮農業部門將實行“大農業”格局,根據“歸併相近職能,設置綜合性辦事機構和事業單位”的要求,鄉鎮的農業、林業、畜牧等部門很可能整合到一塊,組建綜合服務中心。總的來說,該機構的發展前景是很不錯的。

目前,已經有不少省份出臺了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比如廣東、寧夏、四川、黑龍江、廣西等等。就鄉鎮一級的改革要求看,各地方案既有共性,也有個性。總的來說,各地都推行下放權力政策,儘可能把資源、服務、管理放到基層,強化基層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

這樣改革的目的也是解決長期以來鄉鎮一級事多權小的矛盾,再加上鄉鎮直接面對群體、服務群眾,需要充實各項職能。要在鄉鎮一級實行扁平化管理模式,對於農村服務中心來說,在這次改革中很大可能性將和相近職能的站所進行合併,比如林業、畜牧。

這次改革對於人員來說,也是一個機會。農業服務中心人員應該絕大部分都是事業編制,因為鄉鎮有不再保留事業單位的要求,參考遼寧、四川等地做法,面向廣大鄉鎮事業人員通過內部考試等形式可以過渡為行政編制,遼寧將機構精簡下來的行政編制拿出很大一部分用在鄉鎮上。

當然還有一種做法是,鄉鎮一級職能整合為大中心後,歸縣局管理。這樣的話,原有人員繼續保留事業編制身份,單位整合的,按照人隨編走進行調整。對於原有人員來說,變動不大。除非是合同制等編外人員,可能會進行分流、轉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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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農業服務中心來說,發展前景還是不錯的。在鄉鎮,直接接觸農業,一方面國家對三農問題高度重視,另一方面這次改革提出權力下放,對農業服務中心來說都是機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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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人員能不能擔任內設機構負責任人?為什麼?需要哪些條件?

事業單位領導班子中,可以配備三分之一的享受職稱待遇的專業技術領導幹部。專業技術人員也可以擔任下屬事業單位或內設機構負責人。

事業單位實行崗位負責制管理,設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工勤崗位三種類型。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是幹部身份,執行幹部待遇;工勤崗位工作人員是工人,執行工人待遇。

在實行崗位聘用制管理的事業單位,幹部、工人都可以參與管理崗位和專業技術崗位競聘,享受崗位對應的工資待遇、身份待遇。

事業單位的崗位,對應編制、個人身份、工資待遇。定崗定編,有崗位就可以使用該崗位核定的編制。管理崗位享受管理人員待遇,實行管理級別工資;專業技術崗位享受專業技術人員待遇,執行職稱工資;工勤崗位享受工勤人員待遇,執行初級工、中級工、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五級工勤人員級別工資。崗位和待遇實行一一對應,在什麼崗位,享受什麼待遇。

專業技術人員可以擔任行政部門下屬機構、內設機構和事業單位負責人。按照《事業單位管理條例》規定,專業技術類事業單位中,管理崗位比例為15%,領導職數中可以設置不超過三分之一的享受職稱待遇的專業技術幹部。

專業技術人員在管理類事業單位中擔任負責人的,不能享受職稱待遇;在專業技術類事業單位中擔任負責人的,享受職稱待遇不得突破三分之一領導職數的限制,即領導職數中已經有人享受職稱待遇,後任命的領導,不得享受職稱待遇,只能享受管理幹部待遇。

未核定級別的內設機構,或者股級以下的內設機構,負責人可以享受職稱待遇。工勤人員在管理崗位任職的,只享受該級別對應的待遇,不能提拔為副科級以上職務級別的領導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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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事業單位“混編混崗”難題如何破解

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混編混崗問題一直是困擾人事編制部門的“老大難”問題。

隨著機構改革深入,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或編制管理將得到進一步規範。那混編混崗問題會得到解決嗎?

我們先來了解一個概念:什麼是混編混崗?

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混編混崗一般是指行政機關違反人事編制管理規定,將機關所屬行政編制人員,和其下屬單位所屬事業編制人員,或其他非行政人員交叉使用,致使人員身份和崗位職責不相符,從而造成人員、編制和崗位管理混亂的現象。

混編混崗有什麼方法可以參考解決嗎?

事業單位雖從屬於行政機關,但相當一部分事業單位還承擔著一定的行政職能。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這種親密關係,形成了政事不分的局面,這是造成混編混崗問題的根源。

機關事業單位“混編混崗”難題如何破解

因此解決混編混崗問題的根本途徑就是深化事業單位改革,建立起政事職責分開、單位自主用人的分類管理體制。只有理順了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的關係,所謂混編混崗問題才能從根本上得以解決。

2020年底前,這些事業單位全部轉為企業,取消事業編制?

合理安置 明確身份

方法一

鼓勵符合公務員招錄條件的混編混崗人員報考公務員。

一般來說,混編混崗人員在機關經過長期磨礪,有了成長為一名合格的公務員所需的良好基礎。因此各用人單位應當鼓勵混編混崗人員尤其是當中的年輕人積極報考公務員。人事編制部門也可適當放寬考試條件限制,為他們參加公平競爭提供機會。

方法二

根據政策直接完善部分混編混崗人員公務員身份。

混編混崗人員,往往是工作單位造成的。組織應當向上級爭取,按照政策規定,完善確定混編混崗人員的身份。

方法三

將符合條件的特別優秀人才提拔為領導幹部。

根據《公務員法》,國有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可以調入機關擔任領導職務。對於混編混崗人員中的特別優秀人才,可以經一定程序,在遵守《公務員法》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相關規定的前提下,破格提拔為領導幹部,這樣既解決了這些人的身份問題的同時,也擴大了領導幹部選拔的視野。

方法四

指令性將超編人員調配安置到缺編較多的單位。

增加編制的辦法顯然已經不能解決超編問題,可以轉而採取人員調劑的方式。在徵得超編人員的同意後,用人單位可以將其交流到空編較多的單位工作,或者超編人員仍留在原單位,同時凍結單位進人指標,依靠自然減員解決超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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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不參公,行政執法和專業技術人員如何妥善解決身份、職稱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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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改革,對人員的妥善安置最能體現改革的力度和溫度。如何解決這塊“硬骨頭”,現在還沒有明確的方案出臺。但關於執法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身份等問題,我們可以做以下推斷:

1、事業單位今後不再參公。未來,事業單位序列只保留公益服務類事業單位。除行政執法外,不再承擔額外的行政職能。沒有了行政職能,就沒有了參公的依據。因此有事業單位不再參公的說法。

2、參公人員的身份繼續保留。原參公單位不再參公後,參公人員繼續保留參公身份,等待下步改革。行政執法職能本應由行政編人員行使,之前事業單位都是被委託執法,其實這在法律上是不允許的。為解決這個矛盾,將執法的事業編人員進行了參公管理。

執法單位不再參公後,執法人員的身份問題需要明確。本次對執法人員保留身份措施是一個過渡,未來肯定要有個說法。當然,對執法人員來說最好的莫過於過渡為公務員。從國家對行政執法的重視上看,未來執法行為將越來越規範,嚴格持證上崗。將來執法單位有轉為行政機構的可能,人員上也可能過渡為行政編,或者專門批准為執法類編制。

3、專業技術人員不再參公後,也將面臨一個較大的難題。參公時參照公務的職級晉升,但不參公後就要通過職稱晉升,中間怎麼銜接?這是個不得不面對的問題。我想下步地方會結合實際,制定科學合理的轉換方法,穩定這部分人員的心。

事業單位的撤併轉只是改革的第一步,後期對人員的安置還將面臨很多問題。只有妥善解決人員安置問題,才能保障改革的效果真正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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