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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工商聯直屬事業單位2020年度公開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根據工作需要和有關規定,全國工商聯直屬事業單位2020年度擬公開招聘11名應屆高校畢業生,具體事項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此次公開招聘2020年應屆高校畢業生的共3個單位:
1.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信息中心。負責全國工商聯信息化建設規劃的實施,計算機網絡、通訊網絡、信息系統的技術管理和維護,網絡信息、輿情信息編輯等工作。
2.全國工商聯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負責流動人員檔案管理、人才培訓、人才交流、科技成果評價等工作。
3.中華工商時報社。是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主管主辦的機關報,以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健康成長為根本宗旨,致力於向讀者傳遞權威、理性和獨到的要聞聚焦、產經信息、財經資訊,以及經濟發展趨勢預測、政策解讀、市場分析、焦點熱點問題評議、公共事件、突發新聞深度追蹤報道等,同時展示非公有制經濟及其代表人士的風采和各級工商聯組織的工作成就。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政治立場堅定,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樹牢 “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擁護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4.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誠實守信,品行端正,思想上進,團結協作,踏實肯幹,具有良好的道德修養,具備較強的工作能力和敬業精神;
5.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報考人員應為全國普通高等學校2020年應屆畢業生,2020年7月1日前須取得教育部承認的學歷和學位證書。定向生、委培生及海外留學歸國人員不屬於本次招聘範圍;
8.碩士研究生一般不超過30週歲,即1989年5月以後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過35週歲,即1984年5月以後出生;
9.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京內生源是指入學前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的考生,不包括北京院校的集體戶口。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黨籍、公職人員,曾在各級公職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被依法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人員,以及存在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後構成迴避關係的招聘崗位。
三、招聘崗位及條件
具體詳見《全國工商聯直屬事業單位2020年度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
四、招聘程序
1.報名。有意報考者請於2020年4月30日前,按要求將有報名材料提交到招考單位指定報名郵箱(見附表)。郵件主題格式為:“報名崗位+生源地+姓名+畢業院校+專業+學歷”。每人限報考1個崗位,多報者資格審查不予通過。
2.資格審查。招考單位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參加筆試人員,同一崗位通過資格審查人數與該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達到3:1方可開考。如達不到該開考比例,在筆試開始前視情況減少該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並在全國工商聯官網和招考單位網站公佈,崗位取消後,報考該崗位的報名人員可改報其他崗位,但須符合新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
3.筆試。資格審查後,各招考單位參加筆試人員名單及筆試安排將視疫情形勢發展適時在全國工商聯官網和招考單位網站發佈筆試公告,請及時關注。
4.面試。筆試結束後,將通過全國工商聯官網和招考單位網站公佈筆試成績,筆試合格分數為60分,低於60分的不列為面試人選。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每個崗位一般按照5:1的比例(不足5:1的,按實際人數;低於3:1的,取消該招聘崗位招聘計劃)確定面試人員。如有考生放棄面試資格,按筆試成績排名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面試總分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低於60分不列入考察體檢人選。面試具體要求以招考單位面試通知為準。
5.考察和體檢。招考單位按照筆試成績佔40%、面試成績佔6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2:1的比例確定差額考察對象。考察將全面瞭解考察對象思想政治、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工作態度、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查閱人事檔案,並對考察對象有關材料進行復審。重點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表現和政治傾向,對政治上不合格的,堅決“一票否決”。考察中發現不符合聘用條件的,按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綜合成績低於60分的不再遞補。
考察合格的由各招考單位組織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招考單位承擔。應聘人員如對體檢結果有疑問,本人可申請複查,併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重新檢查一次。如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或放棄資格,按綜合成績順次遞補進行考察和體檢。
考察結束後,綜合筆試、面試、考察、體檢的情況,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
6.公示。根據體檢和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並在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全國工商聯官網和招考單位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7.聘用。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公示結束後,報有關部門備案。待備案通過後,招考單位按規定與擬聘用人員簽定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公開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京外生源辦理進京落戶手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項
1.報名時請按要求填寫聯繫方式,並務必保持通訊工具暢通。有關信息將及時在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全國工商聯官網和招考單位網站發佈,請考生隨時關注。
2.公開招聘監督舉報電話(工作日期間):
全國工商聯人事部 010-58050523
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信息中心 010-58050786
全國工商聯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010-62373864
中華工商時報社 010-56317352
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考生報名信息請務必認真完整填寫,確保真實準確,並遵守招考單位招聘工作相關要求。考生主要信息不完整或不實的,以及違反招考單位招聘工作相關要求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聘用資格。
本公告由全國工商聯人事部負責解釋。
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人事部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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