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稅燃油加註常態化:對國際航行船舶全面實行出口退稅制度


保稅燃油加註常態化:對國際航行船舶全面實行出口退稅制度


保稅燃油加註常態化:對國際航行船舶全面實行出口退稅制度


現將國際航行船舶加註燃料油出口退稅政策公告如下:

一、對國際航行船舶在我國沿海港口加註的燃料油,實行出口退(免)稅政策,增值稅出口退稅率為13%。

本公告所述燃料油,是指產品編碼為“27101922”的產品。

二、海關對進入出口監管倉為國際航行船舶加註的燃料油出具出口貨物報關單,納稅人憑此出口貨物報關單等相關材料向稅務部門申報出口退(免)稅。

三、本公告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本公告所述燃料油適用的退稅率,以出口貨物報關單上註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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