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賭事小,風險很大!打賭導致別人傷亡,法院會判決負法律責任的

打賭事小,風險很大!打賭導致別人傷亡,法院會判決負法律責任的

中國的老百姓喜歡吹噓,吹噓之餘就有了打賭。

無傷大雅的打賭,自然無事。比如,你如果能吃掉這塊臭豆腐,我就給你買可樂喝。無論輸贏,通常也不會致人受傷或者死亡,法律也不會管的。

但如果,打賭的內容超出了正常預期,帶有人身安全的風險性,那就不一樣了。


01

趙某在餐館打工,某日看到桌上放著一瓶冰醋酸。

為了引人注目,突發奇想邀請另外兩位廚師打賭,聲稱自己可以喝下冰醋酸而且沒事。

大廚自然不信,稱:只要你敢喝,我倆就一人給你100塊錢!

趙某腦門一熱,拿起冰醋酸,咕嘟咕嘟喝了幾口。沒想到,沒一會就不行了,躺在地上打滾。

冰醋酸是有腐蝕作用的,這二愣子喝下去,還能有好事?

幸虧是喝得少,醫生一頓忙活,給救回來了。

事後,趙某覺得,如果不是另外兩位廚師跟自己打賭,自己也不會喝的。於是起訴了另外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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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定,打賭實際上促進了趙某的犯糊塗行為,應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廚師很懵逼。沒想到,打賭玩的,結果還要賠錢。

打賭,如果超出了必要的限度,對行為人的生命健康造成侵害,當然就屬於侵權了,要負法律責任的。


02

人都有爭強好勝的心理,但這種心理一旦上頭,很容易釀成大禍。

因為打賭,致人死亡的也大有人在。

有道是,酒是糧食精、越喝越年輕。喝酒是國人異常熱衷的事情,在很多地方,勸酒甚至是逼人喝酒,更是一種風尚。

但如果故意以打賭方式刺激別人,以金錢引誘別人喝酒,則可能涉及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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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酒為輸,打賭成性。喝的是爽快,揹負的確實人命官司。

在該案例中,陳某與陸某斗酒,相約打賭吐酒為輸,賭金不過一百元。結果陸某酒精中毒身亡,陳某還需要承擔侵權責任。

這是一場沒有贏家的打賭。

而且,不要以為不參與打賭,就沒事了。幫助打賭的,也可能要負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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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危險性打賭行為的促進,也是一種法律上的過錯,需要對損害後果承擔侵權責任

劉某隻不過是借了錢,用於給別人打賭,結果法院還是判決要負責任。借錢的行為,實際上促成了他人賭約的成立,對於損害後果的發生,也是起到了作用的。

打賭,與民事侵權行為的界限也就一層紙。不出事,大家怡情娛樂,出了事,就是要負擔法律責任了。


03

打賭,口頭上聽起來無傷無害的,但實際上隱藏著很多的風險。

以金錢為噱頭,以有可能傷害人的身體的行為作為賭約,就有可能構成民事侵權。

以誇獎或者奉承為噱頭,鼓動他人打賭從事危險性行為的,也有可能構成民事侵權。

而如果,這種行為的界限超出了民事範疇,比如跑去入戶盜竊了,那打賭就不是民事行為,而是有可能構成盜竊犯的共同犯罪了。

所以,打賭可千萬得謹慎。為了一時的衝動,付出代價,可是很不划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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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於賭博而言,打賭並不以純粹的金錢為目的,但多半都是跟金錢掛鉤的

生活中有一種真心話大冒險的遊戲。如果,通過打賭讓別人去大冒險,從事一些危險活動,比如跳個河,或者放個火什麼的,同樣是可能被法院判處侵權的。

玩遊戲,也得講究適度啊!

從法理上說,打賭是一種附條件民事行為,條件生效則民事行為生效。比如,吃了一塊出豆腐,那麼買可樂就生效了。

但民事行為也可能會轉化為侵權行為,甚至是犯罪行為。所以,約定的條件以及民事行為,必須得是沒有風險性、不會侵害他人權益的,萬不可託大,否則玩火自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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