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法院 2020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簡章

為拓寬選人渠道,優化江津區人民法院幹部隊伍結構,建立科學規範的選調工作人員制度,推進江津區人民法院幹部隊伍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結合江津區人民法院實際,經研究決定,公開擇優選調公務員到江津區人民法院工作。


一、公開選調的範圍


具有公務員身份、已完成公務員登記且已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在職人員。


二、公開選調的職位和人數


擬選調在編工作人員7名。其中,擬選調法官助理5名、司法行政人員1名、司法警察1名。


三、公開選調的條件


(一)選調人選除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三條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基本資格條件:


1.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和理論修養;


2.具有與擬選調職位要求相當的工作經歷和任職資歷;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較強,勤奮敬業、業績突出;


3.年齡在37週歲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人員;


4.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5.承諾在江津法院工作不少於5年。


(二)選調法官助理還需具備如下資格條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


2.擁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A證;


3.原則上要求當前為政法系統在編工作人員;


4.當前為法院、檢察院員額法官、員額檢察官的人員如選調成功,按有關規定任命為法官助理;


(三)選調司法行政人員還需具備如下資格條件:


1.擁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


2.具有政工人事工作經歷及相應工作業績。


(四)選調司法警察還需具備如下資格條件:


1.擁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


2.在職在崗公務員,在公安局、法院、檢察院等政法部門工作需滿五年以上;


3.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男性。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選調: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曾被開除公職的;


4.曾受黨紀政紀處分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7.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8.《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等法律規定應當迴避的;


9.有其他不適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10.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公開選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自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20日止。


2.報名方法:採取網絡報名的方法。報名人員可登錄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法院外網

http://cqjjfy.chinacourt.gov.cn或“重慶江津法院”微信公眾號下載《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發送至指定郵箱[email protected]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時間:2020年4月21日全天


2.資格審查地點:重慶市江津區聖泉街道濱洲東路7號江津區人民法院C區一樓接待大廳。


由區人民法院政治部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和提供資料的真實性進行初步審查。


資格審查時需提供以下資料:


(1)報名表;


(2)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法律職業資格證和相應資格條件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3)公務員登記表、轉正定級文件、近三年公務員年度考核登記表複印件;


(4)近期紅底正面一寸免冠彩照3張;


(5)所獲榮譽的證書原件、複印件;


(6)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參加選調的書面意見,並加蓋單位公章;


(7)在公開刊物發表過文章的,附相關證明材料;本人獨立完成的調研文章或理論文章;


(8)本人自薦材料。


上述材料,報名者必須保證真實、準確的提供,不弄虛作假,不偽造、使用假證書。如經查實弄虛作假者,取消選調資格。


(三)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麵試。資格初審合格人員,參加筆試。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在任何一個環節發現報考人員有不符合選調條件的情況,立即取消選調資格。


1.筆試時間:暫定2020年4月24日


筆試地點: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法院A區7樓大會議室


法官助理主要考察法律專業知識、政策理論水平、分析解決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司法行政人員和司法警察主要考察政策理論水平、分析解決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


2.法警體能測試。報名參加法警選調的筆試合格人員要進行體能測試。體能測試參照人民警察體能考核標準,考核1000米跑、俯臥撐(25歲以上)/引體向上(25歲以下)、立定跳遠、4×100往返跑,各項體測項目均達標者為合格。


3.面試時間:暫定2020年4月30日;


面試地點: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法院A區606會議室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2比例進入面試,主要考察報名人員的綜合表達能力。其中參加選調法警人員需體測合格,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2比例進入面試。最後一名出現成績並列的,均進入面試。


(四)體檢


按1:1比例進入體檢,嚴格按照人事部、衛生部印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實行)》組織實施。體檢不合格或自願放棄體檢的,擇優遞補人員。


(五)確定考察對象


體檢合格後確定考察對象,正式考察前,考察對象需提供單位出具的同意調動的證明。由政治部(機關黨委)牽頭組織政審考察工作。參照《重慶市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重慶市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工作人員錄用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進行嚴格的政審考察,並形成書面政審考察材料。


(六)辦理調動手續


經過體檢、政審考察後,擇優確定選調人員。經黨組研究同意後,按程序報上級法院審批,辦理調動手續。選調人員的職務、等級和有關待遇,根據本院選調職位的職數情況,結合本人原任職務、工作經歷、文化程度等條件,按照上級有關規定確定。


聯繫電話:023-47587920;023-47586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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