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帶貨,動了誰的奶酪?

直播帶貨正悄悄出現在我們的生活中,它顛覆了傳統的電視購物、視頻網站和電梯廣告等等,營銷傳播渠道開始展露它的新姿態。那麼,直播帶貨在當下能給我們帶來怎樣的思考呢?這塊奶酪到底有多吸引人?

直播带货,动了谁的奶酪?

這幾天大家討論最熱烈的話題之一就是老羅的直播首秀。

不少人不得不安裝了抖音並提前蹲點支持,4月1日當晚交易總額超過了1.7億元人民幣,累計觀看人數超過了4800萬…

在“現金為王”和“保持基本消費”的氛圍裡,這樣的戰績確實很牛。各種圍觀和二次傳播帶來的話題量堪比去年的購物狂歡節。

“賣藝還債“是來真的,必須敬手機界最懂電子煙的主播羅老師是條漢子。當然罵的聲音也很多,看衰的人等著看第二場直播的翻車現場。

對比是難免的。不看不知道,這時候大家突然發現江湖早已多了這麼多主播。各路明星、主持人、CEO、歌星、路人網紅…總有一款你喜歡。

無論頭牌主播是老羅,還是老郭、老張、小李、小王;無論是在抖音、淘寶、B站還是快手;無論是5G,AI, VR還是什麼黑科技;無論是喜歡還是瞧不上…直播賣貨的時代真的已經來了。

之前我提到,很多人來直播間,就是為了買到主播特權的低價產品,品牌商的羊毛不薅白不薅,低價正品真的好香。

名氣越大的主播拿貨價越低,銷量越有保證。那麼廠家(或者叫品牌商)還有賺嗎?僅僅是為了“交個朋友嗎?不,如果這樣想就too young, too naive了。

從品牌商的產業鏈來講,為了“新人笑”,肯定有“舊人哭“。直播賣貨帶來的營銷與銷售模式變化,簡單來說之前的利潤分給了夥伴A,現在把給夥伴B,而已。

那麼誰是A?他們的日子怎麼樣了?

1. 明星

大家心知肚明,明星除了演戲,最大的收入來自廣告代言。一線的明星報價少說也在千萬以上,二線的也有百萬,小明星至少也有幾萬吧。

大品牌是這麼玩的:明星是代言人,網紅是導購,搞品牌的和搞促銷的崗位不同,功能不同。一個是brand makreting,一個是trade marketing 。這兩者其實分別作用於商品“價”和“量”兩方面,一個是“品牌”,一個是“效果”。

雅詩蘭黛既要簽約李現、楊冪,又要和李佳琪薇婭搞促銷產品裝——

品效合一。所以,大明星不會失業,越紅越能帶來品牌溢價。

中小型甚至微型企業不這麼想了,掐指一算,李佳琪都幫我們賣貨了,我們把他的樣子印在包裝上,把他帶貨的視頻剪輯並傳播,不就行了嗎?比二、三線明星划算啊。

再說了,他的頭像印在商品上,直播的時候他能不賣力嗎?這個如意算盤很妙。李佳琦1.3億的豪宅,也有我們品牌眾籌的一平方,不虧。

那麼二三線明星就失業了對不對?有可能,不過他們發現當網紅,主播這麼“輕鬆”,戲也不好好演了,直接上小紅書、B站、淘寶、抖音賣貨…於是江湖一片混戰,有人歡笑有人愁。

2. 電視為代表的傳播渠道

說完明星角色的轉變,我們再來看看傳統的營銷傳播渠道的變化。

包括我在內的很多人在不瞭解情況前,喜歡把直播帶貨和之前的電視購物相比。自從老羅駕著七彩祥雲來到抖音後,我的觀念發生了很大的改變。

現在的玩法,造勢力度、主播質量、價格優勢、背後產業鏈的強大,豈是之前電視購物能比的。

直播賣產品直接上鍊接,乾脆、直接、痛快,方式也越來越好看。想象下主播們可以邊說相聲邊賣貨,變魔術“大變活人”製造驚喜…如果這麼有趣,誰還看電視?誰還忍受那麼多插播廣告?

電梯、視頻網站等這些純做廣告,不賣貨的渠道也面臨著壓力。小企業基本不再投放廣告而大品牌和財大氣粗的新品牌就那麼多。相比直播賣貨,流失的是用戶的購買衝動。傳統的媒體要想想有什麼辦法既做品牌又能讓人馬上下單的好點子。

3. 廣告、活動策劃公司為代表的創意公司

中小品牌商試水幾次直播後發現之前在品牌上花了錢,太虧了,見效慢。直接讓利,賣出去就好,先活下去。

廣告設計只需要直接把老羅頭像P到產品圖上,so easy。文案更直白,“老羅和你交個朋友”,“李佳琦吐血推薦”…。如果要搞電梯廣告,就“OMG,所有女生,買買買“就行了…

廣告創意總監、文案、視覺設計師都要哭暈在廁所。

還有更慘的,之前很多企業做品牌宣傳挺費勁的,要在各個地方搞路演,比如學校、商業廣場;還要在超市搞買贈活動,說不定還要派人駐守各個汽車站、小區門口派傳單…現在可以省了,請不起大牌主播,小主播也行,實在不行自己搞個品牌抖音直播,在網上吆喝,總有人來看…

原來的策劃公司不是生意驟減,就是壓力巨大。品牌商對於活動的產出要求更高,比如甲方老闆會問,搞了這個活動,能夠現場賣多少貨?能搞幾個微信群?…

很多廣告、活動公司也想著轉型做MCN了,本來就懂營銷運作,只要招一批網紅、過氣明星。好好學習,刻苦鑽研,前途是光明滴。

4. 零售商、代理商、經銷商、分銷商為代表的渠道商

最後說說直播帶貨影響最大的一個群體,我統稱為“渠道商”或“中間商”。

這裡面簡單分類一下:

  • 代理/分銷商是從廠家批發產品,賣給零售專賣店、士多店、網上淘寶店等,中間還會有二級、三級分銷等(每個行業不同,這裡不細說了)。
  • 經銷商很多是授權經銷的零售店,不僅有線下店,有的也會有淘寶店,很多經銷商都不止賣一個品牌的產品。

品牌商一般自己會經營天貓店、線下專賣店等,這些店的價格一般會比較高,作為錨定零售指導價。

電商的興起已經是顛覆了不少“中間商”賺差價的商業模式,品牌商發現直接和消費交流挺好的,有口碑傳播,搞私域流量還能二次、三次賣貨…

以前,經銷商最大作用之一是鋪貨、賣貨。現在直播衍生的MCN機構一條龍直接把貨到了消費者手上。不需要打廣告去幫助零售商賣貨,不需要去想太多的渠道激勵政策,甚至還能根據主播的特點定製產品…代理商自然沒有了優勢。

現在也許只有頭部的MCN有這個能力,但是未來的直播機構將“人-貨-場”三個全部做到極致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 人:擁有大量的網紅,明星,他們自帶粉絲流量。MCN同時兼具廣告+內容策劃+紅人經紀等功能。
  • 貨:代理產品或自主品牌。自主生產品牌的難度大,成為品牌商的代理商比較現實(集倉儲、物流、客服於一體)
  • 場:電商和線下兼顧。線上全平臺覆蓋;線下搞紅人店鋪,以體驗和展示為主。

說了這麼多,很多是未雨綢繆的假設。不過,市場和銷售模式正在發生變化是不變的事實。看熱鬧的時候,我們也仔細思考下未來,否則當奶酪被挪走了才行動,會不會為時已晚?

#專欄作家#

Hanni;公眾號:時光筆記簿,人人都是產品經理專欄作家。終身學習者,樂於思考與分享,關注成長型公司的營銷戰略、產品營銷、用戶運營等相關領域。

題圖來自 Unsplash,基於 CC0 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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