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刪帖子那麼迅速,抓一個哄擡醫療防護用品的壞人怎麼就那麼難

疫情發生爆發到今天,也有20多天了,如果說這些天什麼東西最難買,口罩敢說自己是第二,絕對沒人敢說自己是第一。

員工無法返京,一個重要的原因,“老闆,俺們買不到口罩,不敢坐火車”,估計這是很多企業管理者面對的一個問題。由此一些有良心的老闆迫於上下雙重壓力,為了儘快復工,只能花高價給員工囤積口罩。

微信刪帖子那麼迅速,抓一個哄抬醫療防護用品的壞人怎麼就那麼難

你說什麼,你老闆沒給你準備口罩還讓你返工?那他的良心一定大大的壞了(好吧,或許他真的買不到呢)。

孩子無法外出釋放天性,一個重要原因,“咱家口罩不夠了,出去會得傳染病”。

我突然能理解謝飛機小盆友的痛苦,原來制約他不能出去玩的不是天黑,是沒口罩。

微信刪帖子那麼迅速,抓一個哄抬醫療防護用品的壞人怎麼就那麼難

作為一個天真的孩子,這兩天接觸到了一些正能量企業,告訴我他們的口罩日產能達到5萬,能達到15萬,我天真的以為口罩的價格能像抖音一樣被“打下來”。

結果昨天(2月10日)的經歷,讓我切切實實的知道自己太天真了。前幾天,我知道的還是口罩、額溫槍一天一個價。如果你認為這兩天還是這個漲幅,你想都不要想。

在朋友圈看到一位南方的媒體朋友在朋友圈發帖求助,說幫一家公益機構採購物資,需要1000支額溫槍,還吐槽說,現在都漲到380一支了。我看到,突然想起,兩天前(2月8日),一位關係要好的師弟還在跟我說,額溫槍已經漲到150一支,問我要不要囤,他那裡有貨。

於是想著幫幫這位朋友的忙,與師弟進行了電話溝通,這時候我才知道,原來師弟這裡的那家貨源的價格也漲到350一支,師弟自己都說,不敢參與交易了,這都是發國難財,怕遭報應,之後還跟我說“現在有的微信群價格已經炒到了400一支以上”,並且告訴我,一次性醫用口罩也漲到了3元一片。我阿里巴巴、京東了一下,上面一次性醫用口罩的價格還停留在0.1-0.4元每個,一個額溫槍在69-169元之間,當然你點進去也沒用,因為沒有貨。

很不好意思的回覆了南方的朋友,沒有能夠幫到他的忙,順口說師弟那邊價格也不大核實,一次性口罩都3元一個了。朋友來了興趣跟我說,“我們這邊都賣到三塊五,而且沒貨。”原來朋友堂弟的企業,1800多人開工了,只有幾千個口罩,頂不了一個禮拜。

我顯得有點蒙圈。師弟和朋友可能是覺得我太天真,不約而同的跟我說,現在基本上一個小時一個價。

一些人還利用微信群大肆招搖撞騙,一線志願者每週都能吐槽幾次,至今一些壞人沒有遭到制裁。各種微信群裡的微商們這下可開心了,只要手上有貨,就能隨便開價,捂盤惜售,坐等更有錢的金主把價格抬的更高,反正賣方市場,你不給到我滿意的價格,老子就是不發貨了。

聯想起前幾天,陸陸續續一些朋友的公號被刪帖、禁言,甚至一位敬重的老師公號才發了3篇文章就直接被封。又想起一位前輩和我說的,微信一個什麼敏感詞檢索的功能。突然明白過味來了,微信能監控我們的群聊內容,能知道我們的微信公號幹了什麼“壞事”,為什麼不能把這些囤積居奇、發國難財的壞痞子都揪出來呢?

文末附了一點法規條文,微信上這些哄抬價格的人渣犯法你都不抓,幹嘛欺負那些老實巴交的老百姓呢?

可能這樣的大企業對上求生欲太強,我等下層屁民的死活一文不值吧。

我真真的想問一句微信,你丫每天刪帖子那麼迅速,抓一個哄抬醫療防護用品的壞人怎麼就那麼難?

突然想起來,對哦,微信不是電商平臺,還有一點,最終解釋權歸微信所有

《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

第六條 經營者違反價格法第十四條的規定,有下列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一)捏造、散佈漲價信息,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   (二)除生產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儲數量或者存儲週期,大量囤積市場供應緊張、價格發生異常波動的商品,經價格主管部門告誡仍繼續囤積的;   (三)利用其他手段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的。   行業協會或者為商品交易提供服務的單位有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的,可以處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登記管理機關依法撤銷登記、吊銷執照。   前兩款規定以外的其他單位散佈虛假漲價信息,擾亂市場價格秩序,依法應當由其他主管機關查處的,價格主管部門可以提出依法處罰的建議,有關主管機關應當依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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