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删帖子那么迅速,抓一个哄抬医疗防护用品的坏人怎么就那么难

疫情发生爆发到今天,也有20多天了,如果说这些天什么东西最难买,口罩敢说自己是第二,绝对没人敢说自己是第一。

员工无法返京,一个重要的原因,“老板,俺们买不到口罩,不敢坐火车”,估计这是很多企业管理者面对的一个问题。由此一些有良心的老板迫于上下双重压力,为了尽快复工,只能花高价给员工囤积口罩。

微信删帖子那么迅速,抓一个哄抬医疗防护用品的坏人怎么就那么难

你说什么,你老板没给你准备口罩还让你返工?那他的良心一定大大的坏了(好吧,或许他真的买不到呢)。

孩子无法外出释放天性,一个重要原因,“咱家口罩不够了,出去会得传染病”。

我突然能理解谢飞机小盆友的痛苦,原来制约他不能出去玩的不是天黑,是没口罩。

微信删帖子那么迅速,抓一个哄抬医疗防护用品的坏人怎么就那么难

作为一个天真的孩子,这两天接触到了一些正能量企业,告诉我他们的口罩日产能达到5万,能达到15万,我天真的以为口罩的价格能像抖音一样被“打下来”。

结果昨天(2月10日)的经历,让我切切实实的知道自己太天真了。前几天,我知道的还是口罩、额温枪一天一个价。如果你认为这两天还是这个涨幅,你想都不要想。

在朋友圈看到一位南方的媒体朋友在朋友圈发帖求助,说帮一家公益机构采购物资,需要1000支额温枪,还吐槽说,现在都涨到380一支了。我看到,突然想起,两天前(2月8日),一位关系要好的师弟还在跟我说,额温枪已经涨到150一支,问我要不要囤,他那里有货。

于是想着帮帮这位朋友的忙,与师弟进行了电话沟通,这时候我才知道,原来师弟这里的那家货源的价格也涨到350一支,师弟自己都说,不敢参与交易了,这都是发国难财,怕遭报应,之后还跟我说“现在有的微信群价格已经炒到了400一支以上”,并且告诉我,一次性医用口罩也涨到了3元一片。我阿里巴巴、京东了一下,上面一次性医用口罩的价格还停留在0.1-0.4元每个,一个额温枪在69-169元之间,当然你点进去也没用,因为没有货。

很不好意思的回复了南方的朋友,没有能够帮到他的忙,顺口说师弟那边价格也不大核实,一次性口罩都3元一个了。朋友来了兴趣跟我说,“我们这边都卖到三块五,而且没货。”原来朋友堂弟的企业,1800多人开工了,只有几千个口罩,顶不了一个礼拜。

我显得有点蒙圈。师弟和朋友可能是觉得我太天真,不约而同的跟我说,现在基本上一个小时一个价。

一些人还利用微信群大肆招摇撞骗,一线志愿者每周都能吐槽几次,至今一些坏人没有遭到制裁。各种微信群里的微商们这下可开心了,只要手上有货,就能随便开价,捂盘惜售,坐等更有钱的金主把价格抬的更高,反正卖方市场,你不给到我满意的价格,老子就是不发货了。

联想起前几天,陆陆续续一些朋友的公号被删帖、禁言,甚至一位敬重的老师公号才发了3篇文章就直接被封。又想起一位前辈和我说的,微信一个什么敏感词检索的功能。突然明白过味来了,微信能监控我们的群聊内容,能知道我们的微信公号干了什么“坏事”,为什么不能把这些囤积居奇、发国难财的坏痞子都揪出来呢?

文末附了一点法规条文,微信上这些哄抬价格的人渣犯法你都不抓,干嘛欺负那些老实巴交的老百姓呢?

可能这样的大企业对上求生欲太强,我等下层屁民的死活一文不值吧。

我真真的想问一句微信,你丫每天删帖子那么迅速,抓一个哄抬医疗防护用品的坏人怎么就那么难?

突然想起来,对哦,微信不是电商平台,还有一点,最终解释权归微信所有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第六条 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   (二)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经价格主管部门告诫仍继续囤积的;   (三)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   行业协会或者为商品交易提供服务的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可以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撤销登记、吊销执照。   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单位散布虚假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依法应当由其他主管机关查处的,价格主管部门可以提出依法处罚的建议,有关主管机关应当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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