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培動態丨北京出臺《駕培服務合同》示範文本

為規範機動車駕駛培訓服務市場,促進本市機動車駕駛培訓服務行業健康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政策,市交通委與市工商局共同制定了《北京市機動車駕駛培訓服務合同》示範文本,於11月1日起正式推行使用。

近年來,本市駕培行業經歷了高速發展後,目前總體趨於平穩。與此同時,也出現了一些問題,一是部分駕培機構未與學員簽訂駕駛培訓合同;二是培訓費用條款約定不明;三是設定高額退學退費違約金;四是合同雙方存在權利義務不對等問題。以上問題導致了學員在退學退費時產生大量糾紛,收費多、退費難成為學員投訴的主要問題。

該文本將培訓方式、學費等需要駕培機構和學員具體約定的內容置於主合同部分,將不需要雙方填寫的國家強制性規定、行業行規和基本權利義務等內容通過另行設置的“通用條款”進行約定,方便了學員填寫,提高了合同閱讀效率。新體例的示範文本,也將更適宜於未來書面和電子等多種形式的需要。

示範文本針對駕培行業近年來熱點投訴問題設置重點條款。一是退費問題。合同文本根據駕培行業特點和培訓過程中的不同時段,合理區分了退費區間和標準,並以表格形式呈現在合同條款中,使得退費條款更加明確和科學。二是收費項目問題。由於各駕培機構班型和收費標準不同,合同文本通過附表形式將國家規定的收費項目和各駕培機構自行定價的收費項目進行了公示,使學員消費得明明白白,對具體收費數額和對應班型由各駕校自行規定,充分尊重各駕培機構自行定價權,鼓勵市場競爭。三是有效期問題。鑑於駕培行業的特殊性,合同有效期在合同簽訂時難以確定。示範文本採取了“學習駕駛證明有效期”和自由約定相結合的方式約定合同有效期,即在學習駕駛證明有效期結束後還沒有取得機動車駕駛員資格的情形下,合同有效期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對駕培機構和學員雙方權益進行了平衡。四是違約責任問題。合同文本在駕培機構和學員間容易產生糾紛的環節都作了具體規定,如雙方的權利義務及相應的違約責任等都有了明確說明。(來源:北京晚報 記者:孟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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