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可以看到各種曬美食、
曬旅遊、曬心情的內容
那麼,在網絡上
什麼信息都可以隨心情發嗎?
答案當然是
——
違反交通法規被處罰
本就該引以為戒
汲取教訓接受處罰
而不是因為“氣不過”
在朋友圈公開辱罵交警
在之前的推文中
交警蜀黍講述過許多“辱警”案例
↓↓↓
1、自食惡果!不滿處罰,峨眉一女子發抖音辱罵交警,結果······
2、不堪入耳!暴躁老哥當街辱罵交警“白火石”,交警無奈將其扭送派出所!
3、網絡並非法外之地!朋友圈辱罵交警?拘留所瞭解一下!
然而,總是有人
視法律為無物
公然挑釁法律的權威
比如今天的這位“主人公”
眼看著就要結婚了
轉眼就進了牢房
案件詳情
2019年12月29日16時38分
一條這樣的朋友圈
出現在了網絡平臺上
引得廣大網友議論紛紛
(▲朋友圈截圖)
五通橋區公安分局交警大隊民警
迅速根據相關信息
展開了調查
(▲熱心網友舉報)
12月29日,五通交警大隊西壩中隊民警在冠英場鎮開展車輛違法亂停清查行動,對路面違規停放車輛進行處罰,查處的車輛當中就有這條朋友圈中出現的車輛
川Axxx54。經調查,民警很快查清了該車駕駛人的身份(鄒某,26歲,石麟鎮人)。12月30日,民警通知違法人鄒某前往冠英派出所,據鄒某交代,29日他開車往冠英辦事,準備1月1日結婚事宜,將車停在了沒有車位規劃的街道邊,沒想到“運氣”不好,被貼了罰單,當時心裡很毛躁,就拍照發了朋友圈,想得到微信好友的“關心”,沒想到自己在朋友圈“吐槽”的事情竟引起了警察的注意。
鄒某對自己在網絡上辱罵警察的事實供認不諱。最終,五通交警大隊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對鄒某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考慮到鄒某1月1日結婚,五通交警大隊報經上級領導批准後,准許行政處罰延至1月2日執行。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
公然辱罵人民警察
是對法律權威的褻瀆
必須承擔法律責任
對於惡意造謠、辱罵、
詆譭公安民警的行為
公安機關將依法嚴懲
請廣大市民共同維護健康的
網絡環境和良好的社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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