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上非法社會組織的當

據媒體報道,近日,河南省民政廳發佈第一批取締(勸散)的33家非法社會組織名單,提醒大家莫要上當受騙,並公佈了舉報電話。筆者為此舉叫好。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一些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基金會等社會組織如雨後春筍般應運而生,快速生長。它們在助力社會發展、構建和諧社會、凝聚團體信心、發揮個人優勢、分擔政府憂愁等方面,確實起到積極推動作用。“一粒老鼠屎,壞了一鍋湯”,也有一些社會組織打著“養老”“志願”“健康”“國學”“武術”等等誘人的字眼和旗號,幹著非法的勾當,如沒有經過審批私自活動,或雖經批准,行為卻與自身組織章程背道而馳,或名為不盈利實則大肆賺錢等等,以至於上當受騙者大有人在。

在信息爆炸的今天,社會組織的發展“亂花漸欲迷人眼”,以致於部分公民誤入其中,而無法識別真假,直至上當受騙後方才瞪大“慧眼”。因此主管社會組織的民政部門一方面要嚴格把關,“嚴把入口”,從嚴登記社會組織;另一方面要嚴格監管,對於登記的社會組織,管好“平時”,如有違法違規,立即按程序清除,“暢通出口”;對於沒有登記擅自活動的,堅決取締。社會組織管理任重道遠,政府有關部門可以將社會組織的活動納入誠信體系建設,好的入紅榜,反之進黑單,形成制度管理常態化。機關單位、城鄉居民對於無法識別的社會組織也可通過電話、信件等形式諮詢民政部門,立馬可以鑑別真偽。同時,社會組織應當加強自我管理、自我約束、自我完善的功能,嚴於自律,在法律法規框架內行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