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永福】永福县多举措开展农民工欠薪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永福县多举措开展农民工欠薪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将“根治欠薪”作为重大政治责任,作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维护党和政府形象、不忘初心的实际行动,永福县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加大农民工欠薪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度,进一步夯实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基础,探索多元化的社会矛盾解决机制,将农民工欠薪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做到制度化,常态化,为永福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高度重视,及时动员部署

为做好此次农民工欠薪纠纷人民调解,及时召开了工作动员会,进行专门部署,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要求全县各级调解组织、调解员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做好农民工欠薪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并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排查在先、关口前移,实现排查全覆盖。要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坚持抓早抓小、应调尽调,做到早发现、早调解,防止矛盾激化升级,以安全稳定的社会大局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二、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

农民工是社会弱势群体,是普法教育的重点和难点。依法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制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事关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城乡社会稳定大局。针对农民工人员较多、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法律知识比较淡薄,自我保护意识相对较差的实际,我局从加强法制宣传入手,把农民工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切实提高农民工法律素质。一是在农民较为集中的苏桥经济开发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解答农民工普遍关心的劳动合同纠纷、劳动报酬纠纷、工作保险待遇、人身损害赔偿等热点问题。今年以来共开展农民工法制宣传活动6次,解答法律咨询200余人次;二是依托“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开展农民工热线咨询,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并引导他们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三是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结合“法律进企业”举措,努力实现从源头上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资问题;四是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集中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涉及农民工维权方面的相关法律知识和政策,增强了广大农民工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有效提高了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三、积极开展农民工欠薪纠纷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加强矛盾纠纷信息反馈,切实做好农民工欠薪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一是各乡(镇)、村(社区)调解委会开辟“农民工人民调解绿色通道”,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矛盾纠纷优先调解,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二是组织各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深入辖区企业、建筑工地和劳务市场等农民工集中地点,切实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共调解农民工欠薪纠纷1件,调解成功1件,涉及农民工20人,涉及金额6万元。

【桂林·永福】永福县多举措开展农民工欠薪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