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永福县检察院组织党员开展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捐款活动。
该院根据中组部下达的《关于组织党员自愿捐款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组织捐款活动,该院广大党员积极响应,分别以现金、微信、支付宝等方式踊跃捐款,以实际行动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在捐款仪式上,该院党支部书记、副检察长韦泳阁传达了相关文件精神,号召党员们积极参与捐款,为抗击疫情奉献爱心、贡献力量。
截至3月3日下午,全院包括离退休党员在内共32名中共党员、1名预备党员参与捐款,共计捐款3000元,其中党组书记、检察长邓锦波先后两次,分别在县委和本院党支部捐款,发挥了领导先锋作用。
捐款结束后,该院第一时间将捐款存入县委组织部指定帐户。
该院党员们用实际行动支持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彰显了党员的责任与担当。捐款过后,党员们纷纷表示,要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贡献检察力量,攻坚克难,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审核|韦泳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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