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檔案的管理(初級會計經濟法)

(一)歸檔範圍

1.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記賬憑證

2.會計賬簿類: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卡片、其他輔助類賬簿

3.財務會計報告類: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會計報告

4.其他類: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納稅申報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燬清冊、會計檔案鑑定意見書及其他具有保存價值的會計資料。

會計檔案的管理(初級會計經濟法)

(二)歸檔時間

1.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後,可由單位會計管理機構臨時保管1年,再移交單位檔案管理機構保管。

2.因工作需要確需推遲移交的,應當經單位檔案管理機構同意,但單位會計管理機構臨時保管會計檔案最長不超過3年

3.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

會計檔案的管理(初級會計經濟法)

(三)會計檔案的(最低)保管期限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一般分為10年和30年)兩類;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後的第一天算起。

1.10年:其他財務報告、調節表、對賬單、申報納稅表。

2.30年:憑證、賬簿、會計檔案移交清冊。

3.永久:年度財務報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燬清冊、會計檔案鑑定意見書。

會計檔案的管理(初級會計經濟法)

檔案保管

(四)會計檔案的銷燬

會計檔案的管理(初級會計經濟法)

這裡需要注意的是,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會計憑證不得銷燬,紙質會計檔案應當單獨抽出立卷,電子會計檔案單獨轉存,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單獨抽出立卷或轉存的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檔案鑑定意見書、會計檔案銷燬清冊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會計檔案的管理(初級會計經濟法)

銷燬前須由①單位負責人;②檔案管理機構負責人、會計管理機構負責人;③檔案管理機構經辦人、會計管理機構經辦人簽署意見。並且需要監銷人核對、簽章。

一般地,紙質會計檔案由單位檔案管理機構、會計管理機構共同派員監銷;電子會計檔案由單位檔案管理機構、會計管理機構和信息系統管理機構共同派員監銷

哈哈,不好意思哦!今天一口氣又更新了很多很多內容。大家就用兩天時間來消化吧,週六在繼續下一節。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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